长日无尽,希望无边

山被晕染成一片紫色,我猜山也是欢喜的吧。漫长的白天挥动着画笔,日光渐弱,沉入黑暗当中,然后,篝火在搭建营帐的大平原上闪亮,如花盛开。

本书的封面可能就是根据这段话而设计的吧?一大片的薰衣草田园,漫天的霞光也是一片紫色,那么耀眼夺目,两个穿戴整齐的少年,奔着跑向希望,梦中的海市蜃楼方向。

带着这种希冀,我慢慢地翻开此书。我以为的华美的词藻堆砌、没有!我以为的浪漫爱情、没有!我以为的曲折离奇、没有!我以为的审美疲劳、没有!我以为的欲罢不能,这个我可以有!

本书主要讲述主人公约翰,一个爱尔兰少年,在家乡闹饥荒的时候,听说美国是幸福的乐土,他只身一人义无反顾奔向那里,一路上都是满目疮痍,尸体遍野也无所惧怕与退却,心中唯有那股对生的熊熊烈焰,对活下去的本能执念,那一年他也才十四五岁。

约翰和托马斯偶然间相识,同样衣衫褴褛的两个少年,一路跌跌撞撞地搀扶同行。时间会流失和终了许多的人与事,每个人在岁月中留下的痕迹也会慢慢地淡去,可有些东西不会。

我没有感受过真正的饥寒交迫,包括我祖上也是,即使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但我知道,人们的悲喜从来都是互通的。本书用平时安静的文字讲述,没有高亢激昂的语调,只用这种平稳的形态,娓娓道来徐徐展开。

约翰和托马斯在苦堪难言的岁月中,不知不觉中已成为了彼此的依靠,彼此的希望。他们对彼此的信任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两个少年流落异乡,非常庆幸的是,他们遇上了好心的酒馆老板,他们男扮女装当上了舞女,为矿工们取乐的舞女的工作,这样的生活,也使他们欣喜若狂,没有什么比能活下去的事更重要。(包括之后的兵役生涯,无尽的屠戮手无寸铁的“战俘”,带给他们的心灵创伤。)

时代的一粒沙就是个人头上的一座山。上校指挥的部队在印第安人的冲突中,是历史的缩影亦是时代的悲剧。他们在战争中经历着死亡、饥饿、严寒、洪水、瘟疫,这是故事更是现实的再现。

他们拥有着一腔孤勇,不,应该说是蛮勇。他们就像是天国的孩子,跑出去抢夺上帝果园里的果实,内心无所畏惧。因为他们不孤单,他们有彼此,更有给他们带来心中的暗夜之光,一个被他们收养的爱尔兰女孩。

人,为什么来到这个世上?就这样走一遭?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其意义与目的又何在?窗外呼啸过的风,落叶也无言。时光掌引着生命的流向,左起有风雨,右边还朝阳,一切都会释然,生活中的种种惆怅万般,终究会曼妙成岁月的诗和远方,因为那里有着不灭的希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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