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道德是律己的,不是誰的武器。”

關於“老公陽了,用了爲孩子準備的藥,我譴責我的老公並把這件事告訴了我的孩子(共同譴責我的老公),因此差點離婚。我做錯了什麼?”感想如下:

你可以找一千一萬個理由,說這是最佳、最優、最好的方案。

就像老婆和母親同時掉水裏,你會救誰?

你真以爲問題是救誰嗎?不,問題在於救了誰之後該如何面對另一個人和作出這選擇和行爲的自己。

我們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動物、不是機器、更不是沒得感情的人。你真以爲一個對、一個正確、一個智慧就能抹平良心的不安嗎?它不是這麼回事兒。更多的在於我本可以、我以爲我可以、我雖然不願意但我只能這樣做。

這時候你指望救的那個人理解你?不,她只會覺得你竟然不是真心想救我,而是無奈的選擇、不得已、不得不……她會覺得你虛僞、覺得你僞善,甚至覺得你虛榮(好的名聲)。

你以爲她會享受這份幸運嗎?她只會覺得你兩面三刀,甚至可能覺得認識了真正的你從而遠離你。

有個詞叫“戰後後遺症”。你真以爲自己是正義的就能抹平良心的不安?不會的。

其實,從理性的角度來說,能活下來誰都不願意去死。但是呢?活下來的代價是什麼?難道這就沒有問題。

最可怕的是,還在傷口上撒鹽。如果說你老公絲毫沒有愧疚感,如果說你覺得自己的正義的,如果說孩子也這麼覺得……那麼,就該問了,什麼最重要呢?當下?未來?還是自己或自己的想法?

何況還沒到那一步呢!即使到了那一步,你覺得自己正義然後就能躲過良心的譴責嗎?

你當然大可以說,對方是大人,這點意志力和犧牲精神都沒有,算什麼大人呢?你真覺得自己就能做得更好?換句話說,你之後的所作所爲,算什麼?你把自己的孩子、丈夫,以及自己置身於何處呢?真以爲自己是聖人?還是真把自己當成救世主?

如果犧牲一個人,然後成全很多很多個人,你真覺得這算偉大?那只是你覺得而已。他有得選嗎?我是說,你給他機會選擇了嗎?

如果沒有,那也別覺得自己偉大,也別把偉大掛在他身上。

試問一下,如果當初結婚之前,對方問你同樣的問題,然後你一臉心中只有你的表情,你真覺得對方會幸福?還是該心寒呢?

都是活生生的人,何必去爲難呢?何必去要求呢?何必選擇他呢?

我相信他不是唯一選吧?沒那麼多的唯一選。說句難聽的,如果只能靠某一個人然後大家才能都活下去,大家算什麼玩意兒?憑什麼?這不是說自私或者別的什麼,而是道德這玩意兒不是你要求別人的武器。大家都是普通人啊。

你要真覺得自己孩子寶貴,你爲他做什麼了呢?你有想過他想要的是什麼嗎?你不會覺得犧牲父母然後成全孩子,這就是偉大吧?你叫他怎麼去理解這種偉大?何況事情還沒到這一步呢?

很多時候,我都覺得說,只要不是降臨自己身上,我儘可能地保留自己的意見,任何人的任何選擇我都尊重,因爲我同樣尊重自己的選擇。我沒那麼特別,我也並非無可取代,我就一普通人,但我知道怎樣做能夠讓良心過得去。你當然可以不在乎我的良心,但我所知道的是,我是個人,而不是工具、更不是機器,同樣對於無奈的事情我還是會希望別人尊重我的選擇,而不是他們以爲、他們覺得、這是對的……你沒在那個位置,真的別要求太多;你不是那個人,真的別太自以爲是。

愛一個人真不是你多麼獨特多麼唯一多麼無可替代,而是我能夠去愛你、願意、希望、可以(有條件)去愛你,但你覺得愛你就應該爲你去做這做那?不好意思,你愛自己我能理解,但你要求我這樣去做……我很難接受(你不尊重人,你不把我當人看,然後你憑什麼要求別人把你當人看呢?)。

別說沒到那一步,即使到那一步,你真指望一個人突然間改變嗎?你沒那種子就別說能開那花。(這不是說你的錯,或誰的錯,而是現在還沒有到那一步呢!即使到那一步,你能保證做得比別人更好?不見得吧!即使能那又如何?你能要求所有人和你一樣?如果不能,那就別要求別人。)

道德是律己的,不是誰的武器,更不是誰的工具,你憑什麼要求別人呢?以愛之名所犯的錯還不夠多嗎?


幾千年纔出一個孔聖人,要是人人都是聖人?

不好意思,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他會盡可能避免這事的發生,不是爲了獲得幸福而是爲了避免不幸)。

那你何不要求自己是君子或自己的孩子是君子,然後,君子不救(他有自己的思想、信仰,不爲他人而動搖)。

總之記住一句話:你做不到,就別要求別人做到;即使你能做到,也依舊別指望所有人都能做到(誠如《了不起的蓋茨比》中所言:“每逢你想要批評任何人的時候”,他對我說,“你記住,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並不是個個都有你所擁有的那些優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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