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人歸女樂,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
註釋
①季桓子:季平子的兒子,名斯。
譯文
齊人贈送善舞的美女,季桓子接受了,一連幾天沒有上朝,孔子就離開了。
段意
此章是記載孔子如何離開魯國的。據《史記·魯世家》和《孔子世家》,孔子這次離開魯國是在魯定公十四年(前496)。清代學者崔述認爲,孔子這次離去是因爲執政者不信用孔子,孔子不願意尸位素餐,所以主動離職。此事在《孟子·告子》篇有記載:“孔子爲魯司寇,不用,從而祭,燔肉(參加祭祀者應分得的祭肉)不至,不稅冕(換下禮服)而行。不知者以爲爲肉也,其知者以爲爲無禮也。乃孔子則欲以微罪行,不欲爲苟去。君子之所爲,衆人固不識也。”至於齊人贈送美女云云,“似秦、漢以後詐僞人之所爲,不類春秋時事”(《洙泗考信錄》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