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比故事還殘酷

前年國慶後上班,同事說起她姑姑家的事情,我聽了之後,覺得匪夷所思,就把它編成故事。

親家公蠻橫無理,非得要求把婚宴上2.5兩母蟹換成3兩,否則不同意舉辦婚禮,幾十桌子客人直等到下午一點多才開始喫飯。

這個情節完全真實。

我下筆還算比較仁慈,沒有把姑姑姑父寫得太苦楚,寫他們搞大棚種植,給兒子在城裏買了套房,後來女方提出諸多不合理要求,姑姑才一步一步借錢 ,起初是親戚,後來是高利貸。

事實卻是,同事的姑姑在工地一邊打工一邊撿垃圾賣,姑父身體不好,掙錢有限。姑姑爲了給兒子買婚房,借遍了兄弟姊妹親戚朋友,甚至打聽有什麼方法偷偷賣(雪)。婚禮現場,因爲3兩母蟹遲遲買不來,姑姑急得就差跳(婁)。

這個春節過後來上班,同事告訴我,她前後一共借給姑姑的十萬,基本打了水漂。因爲姑姑的兒子與媳婦賣了市區的住房,雙雙去了上海,除了把孩子留在家裏,其它什麼都沒有留下,包括房款,一分錢沒有。

當初親戚看姑姑可憐才借錢給她爲兒子買房,如今房子沒了,錢也沒了。

姑姑又氣又急,一下子病到在牀,連幼小的孫子都照顧不上,又如何掙錢還債?

同事告訴我,她又不忍心逼迫姑姑還債,姑姑也沒有能力還債,但這十萬元不是小數目,爲此老公和她吵了好幾回,這個春節都過得不安生。

這現實是不是比故事更殘酷?

我想重新編撰這個故事,那麼其背後的主題是父母過於溺愛孩子教子無方,還是孩子遇人不淑錯誤的婚姻害人不淺?

容我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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