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開宗名義,先把定義搞清楚。“科技創業公司”是具有下述特徵的組織:
- 產品:技術。公司業務發展主要依賴於技術的研發——這裏的技術不管是實際銷售的產品,還是用來銷售其他產品的技術——那麼它們就是科技公司。如果公司主要使用的是現有的技術,那麼就算不上是科技公司。比如GitHub算,TripAdvisor也算,攜程和美團都算,但一家本地餐廳——即使也有網站——當然不算
- 環境:極度不確定。如果周圍的環境相對確定/穩定,自然不算。
- 目標:大幅增長。創業公司的目標在於快速增長,沒有很高的增長空間的企業不算。
- 運作模式:探索。成熟企業擁有的產品已經被市場證明是爲大家所接受的(關注擴大規模、優化產品和提升執行效率)。而創業公司並不知道什麼樣的產品能在市場中立足,所以公司的主要注意力將放在試驗、嘗試和糾錯上,重點是尋找一種可重複、可擴展的商業模型。
- 和創立時間、估值都不相關(如SpaceX成立12年,Uber估值420億,在不久前還算是創業公司)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