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史》第七章 现代文学20~加缪

加缪

加缪死于车祸。在此之前,他也是一位成熟有地位的作家,也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不过我们总觉得加缪志业未成。

加缪坦承不信教,不过他的愤怒会让人想起约伯的问天、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以及史上很多的事例: 上帝为全能又善良,则其存在如何解释得了人类社会不当受苦而受苦的情况?

这种问天或指控,很清楚的出现在加缪最富雄心——如果长度可以算是雄心的体现——的小说中。《鼠疫》里有一景: 一位教士征引正统基督教说法来回答上述的难题,不过听的人并未心服口服。加缪坚称本书为历史而非小说,其内容是由一位第一人称的医生所述,他目睹鼠疫发生,施虐一座小镇,使之必须与国中其他地区隔离。

疾病在小说的背景发生、恶化,然后逐渐消退,人们便在其中扮演各自扮演的不同角色,从牺牲奉献到无法无天,不顾别人死活的都有。有些批评家认为这本书是现代世界难得一见的寓言之作,带来瘟疫的鼠辈正是纳粹党,而隔离的小镇不是法国,便是纳粹占领下的欧洲。虽然如此,加缪的小说,却不是任何基本特征都吻合史实,硬要比附,无异缘木求鱼。在小说里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人,也无一真的站在鼠辈一边,很不幸的,纳粹控制下的法国,情形并非如此。

加缪的第1一部长篇是《局外人》,出版于1942年,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问题便存乎这本书中。和《卡拉马佐兄弟》一样,书里有人遇到枪杀,同样有位无辜的人,因此荒唐得背叛有罪。德米特洛未犯杀父之罪,不过一连串事情隐指他为凶手,而他也因此判刑定罪。《局外人》的主角莫尔索倒真的犯有谋杀之罪,不过我们可以说这是无心之过,那把阿拉伯刀在正午烈日下闪闪发亮,虎视眈眈,莫尔索随手扣发衣袋内的左轮,几乎是一种本能上的反射动作。

从法律上讲,莫尔索应获判无罪,因为他是自卫杀人。他所以令人起疑,愤愤难忍,原因出在态度上:  他随时都像是要揭开常情习俗的表里不一,令人倍感威胁。他所犯的第一个错误是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掉下一滴泪,社会可以入人于罪,可是社会不了解这个年轻人,不会向流俗低头,他像是个异乡人,因为行为怪异而被判死刑,不过他也因此反求诸己,好像从来没有自我反省过一般。他从痛苦的沉思中醒过来时,仍然不愿臣服在命运之下,但此时他内心留过一丝喜悦,感受到自然界温柔的冷漠,夜空繁星万点,夜色中飘来芳香,而空气带着咸咸的味道。

这位主角从前的态度是什么事都“没有道理,无关紧要”。《局外人》大获成功,此一态度是根本原因,传统习俗忸怩作态,却是社会萧墙内稳定进步的动力。异乡人不了解、不尊敬又不顺服传统因袭,难免变成疏离或逃避型青年的典范,就好比在时地的可能性限制之下,他也不再随俗波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正不知有多少缪沙德在人间浮沉。

同样出版于1942年的《西西弗斯的神话》,以较理论的方式重述了《局外人》用小说传递的讯息,西西弗斯触犯众神,受罚做徒劳无功的苦功。对加缪来讲,这是荒谬英雄的原型,不过就某种意义而言,他的西西弗斯并未受到惩罚,他知道工作不会有任何结果,推上山顶的巨石难免掉到山脚,干脆以愉快的心情来重复这件工作。应该汲取的教训是: 要当个快乐的西西弗斯

加缪在行动中发现快乐和世界完全而且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时,乐已在其中矣。不过还是有个问题不请自来,在一个没有神的宇宙,任何事情都可以做,也就是说在一个人不会因恐惧报应而畏首不前的宇宙里,难道人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加缪分别用小说、散文和戏剧来追索这个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问题,最后他得到一个结论: 人处于人际之间,可能会犯罪

1959年的《堕落》再度探讨罪与自由幅度的问题,也再度让我们想到《卡拉马佐夫兄弟》一书,尤其是有关宗教大法官一章。身兼叙述者的主角自称“悔罪法官”,他在为自怜虚荣的一生告解: “我,我,我就是我一生的重复。”虚荣导致心口不一,因为自行创造的自我形象,会维护自己的角色,也会要求别人肯定此一角色。

就社会期望而言,此一形象越显得正直,想赢得的喝彩声就会越多,然而沐浴在掌声和温馨中的个人,却可能会处身于和形象相抵的现实中,而继续靠着谎言生活,扮演一半自加另一半他人所加的角色,这种情况会不断造成事故,直到扰乱了平静的心池为止。

这本小说里的我并非单指一人,实指我们。一般而言,这种情形也可用来理解加缪典型的角色,虽然如此,这种角色仍然栩栩如生,即兴喜剧里的小丑或上场角色,一般都已经过大而化之的处理。在加缪的小说里,要看到这种人并不容易,但这些角色仍然拥抱整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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