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史》卷一古代哲學~第二篇/第17章 柏拉圖的宇宙生成論2

除了世界作爲一個整體而外,還有四種動物,即:神、鳥、魚和陸上的動物。神主要是火,恆星則是神聖的永恆的動物。創造主告訴衆神說,他可以毀滅他們,但是他不會這樣做,但他創造出來了不朽的與神聖的部分之後,他就讓衆神去創造其他一切動物的可朽的部分。(這或許也像柏拉圖其他各段有關神的說法一樣,是不能看得太認真的,蒂邁歐一開頭就說他只是在尋求概然性,而並不能有把握。有許多的細節顯然都只是想象的,而並不意味着真是那樣。)

蒂邁歐說,創造主爲每一個星體都創造了一個靈魂。靈魂有感覺、愛情、恐懼和憤怒,如果他們克服了這些,他們就能正直的生活,否則就不能。一個人如果一生良好,死後他就到他的那種星裏面,永遠幸福的生活下去,但是如果他一聲惡劣,他就會在來生變成女人,如果他或她繼續作惡,他和她就會變成畜生,並將繼續不斷的經歷輪迴直到理性最後佔了上風爲止。神把某些靈魂放在地上,某些放在月亮上,某些放在其他的行星上和星座上而讓衆神去塑造他們的身體。

因有兩種,一種因是理智的,一種因是被別的因所推動而不得不再去推動別的。前一種富有心靈並且是美好的事物的製造者,而後一種則產生無秩序無計劃的偶然作用。這兩種都應該加以研究,因爲創造是兩者兼而有之的,是由必然與心靈所構成的(我們應該注意必然性是並不服從創造主的權利的蒂邁歐,於是就進而探討必然性所起的作用)。

土氣火和水都不是最初的原理或字母或元素,他們甚至於也不是音節或者最初的合成物,例如火不應該叫做這而應該叫這樣,那就是說它並不是一種實質而毋寧只是實質的一種狀態。在這裏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可理解的本質是否僅僅是名字呢?他告訴我們說答案就要看心靈和真正的意見是不是同一個東西,如果它不是,那麼知識就必定是關於本質的知識,因爲本質就絕不能僅僅是名字而已。然而心靈與意見當然是不同的,因爲前者是由教導所培植起來的,而後者則是由說服所培植起來的。前者伴隨着真正的理性,而後者 則否;人人都享有真正的意見,但心靈確只是神的與很少數人的屬性。

這就引到了一種頗爲奇怪的空間理論,既把空間看成是近乎本質世界與流變的、可感的事物的世界兩者中間的某種東西。

有一種存在是永遠同樣的,它既不是被創造的,也不可毀滅,它永遠不從外部接受任何東西到它自己的裏面來,它自己也永遠不到任何其他東西那裏去,它是爲任何感官所看不見的、所察覺不到的,唯有理智纔有資格思索它。和它名字相同並與它相似的,還有另外一種性質,那是被感官所知覺的被創造出來的,永遠在運動着,在一定的位置變化,又從一定的位置消失,而它只能被意見和感官所領悟。還有第三種性質那就是空間,它是永恆的,不容毀滅的,並且爲一切所創造的事物提供了一個住所。他無需靠感官而只要憑一種虛假的理性就可以認知,並且它很難說是實在的,我們就像在夢裏那樣的看見它。我們可以說一切存在都必然的具有某個位置並佔有空間,而凡是既不在天上,又不在地上的,便沒有存在。

這是一段非常難理解的話,我一點也不冒充能完全理解它。我想上述的理論必定是由於對幾何學的思考而產生的。幾何學也像算學一樣,看來彷彿是一樁純粹理性的事,但又必須牽扯到空間,而空間又是感覺世界的一個方面。一般說來,以後世的哲學家來做類比總歸是想象的事,但我想康德一定會很喜歡這種關於空間的觀點的,這種觀點非常近似於康德自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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