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用可不用的虛詞要儘量少用或不用。例如:
①因爲心裏有點煩,所以出去走走。
②這是我第二次來北京,三年前曾經來過一次。
例①中的“因爲……所以”這一對關聯詞讀起來感覺很彆扭,不如去掉。去掉後因果關係仍然很明顯。
例②中的時間副詞“曾經”可以去掉,因爲“三年前”就已經包含了“曾經”之意。從以上兩個例子看,去掉多餘的虛詞,句子就簡潔多了。
二、不要用表意相同的詞語。例如:
③他年齡不大,頭上卻早早謝頂了。
④李明玉頭頂上戴着一頂新帽子,上身穿着一件新棉襖。
例③中的“謝頂”就是指頭上無頭髮,因而“頭上”一詞純屬多餘,應去掉。
例④中帽子本來就是戴在頭上,棉襖原本就是穿在上身的,因而“頭頂上”和“上身”純屬多餘,去掉後句子就顯得簡潔多了。
三、儘量用指代詞語。
⑤王強同學是上海人,但王強的作文不是《上海的黃昏》而是《故鄉的黃昏》,這是爲什麼?“故鄉”對於王強來說是熟悉的,但許多黃昏的景物卻是王強新見到的。
例⑤中出現了4個“王強”,讀起來感覺彆扭、刺耳,應將第2個和第4個“王強”改用“他”。用指代詞語替代後,語句就顯得簡潔了。
四、適當地變換人物稱謂。
⑥我孩子時候,在斜對門的豆腐店裏確乎終日坐着一個楊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然而圓規很不平,顯出鄙夷的神色……(《故鄉》)
這一段是介紹楊二嫂其人。簡短的話語中對楊二嫂的稱呼就變換了三次:楊二嫂、豆腐西施、圓規。多次變換稱謂,固然是塑造人物形象的需要,但也能使行文簡潔。如果通篇都用“楊二嫂”來稱呼,就會顯得重複、囉嗦。
五、儘量避免重複用詞。
⑦讀書人家的子弟熟悉筆墨,木匠的孩子會玩斧鑿,兵家的兒子早識刀槍。
例⑦中的“子弟”“孩子”“兒子”和“熟悉”“會玩”“早識”是兩組同義詞。這樣使用就避免了重複,使行文顯得十分簡潔。
六、知識廣博,經驗豐富的人,講話或發文,可一語道破,說到事物的根本上,解決問題。對事物僅略知一二,就很容易屢屢“然而”,時時“所以”,敷衍成篇,以多爲勝。
心中沒有底者往往喜歡多說。胸有成竹者必對竹有全面的認識,故能落墨不多,而雨態風姿,各得其妙。
知道的多才會有所取捨,找到重點。只知道那麼一點,便難割愛,只好全盤托出,而且也許故意虛張聲勢,添上些不必要的閒言廢語,以便在字數上顯出下筆萬言。
七、寫作者應當同時也是思想家。他博聞廣見,而且能夠提出問題來。即使不能解決問題,也會養成思想集中,深思默慮的習慣,從而提出具體的意見來。這可以叫作思想上的言之有物。思想不精闢,無從寫出簡潔有力的文字。
八、能夠直接說出來的地方,不必去形容;到了非形容不可的地方,要努力找到生動有力的形容詞。這樣,就有彩有素,簡潔有力了。
形容得多而不恰當,易令人生厭。形容字一多,句子就會冗長,讀起來費力。
九、設法把句子中的“的”字去掉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