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市公司股東人數限制的問題
員工持股計劃計算股東人數的原則
1.依法以公司制企業、合夥制企業、資產管理計劃等持股平臺實施的員工持股計劃,在計算公司股東人數時,按一名股東計算。
2.參與員工持股計劃時爲公司員工,離職後按照員工持股計劃章程或協議約定等仍持有員工持股計劃權益的人員,可不視爲外部人員。
3.新《證券法》施行之前(即2020年3月1日之前)設立的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包括少量外部人員的,可不做清理,在計算公司股東人數時,公司員工部分按照一名股東計算,外部人員按實際人數穿透計算。
目前還是按照這個標準來掌握,這個規則在2023年2月17日作廢了,但是沒有新的規則來替代,按本人理解就還是保持不變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