湊時

今日走了許多路,一是因爲辦事,二是因爲有些事件之間有間隙,自己又沒什麼其他打發,就通過走路來把空餘時間給湊齊,心裏還美其名約一時二鳥——時間安排得好,還順便運動了下。最後事情辦完,匆匆趕回來,又是個走。最後走下來的步數,兩萬多步,靠着一雙皮鞋踩了一天,等回到,腿腳也是夠酸爽。

關於走路,我似乎有一種不知疲倦的“癡戀”。一個人也總是走啊走。不遠的地,非必要是寧可走路的,有時遠一些的,若遇到沒什麼事,也會慢悠悠地走。走個幾公里平平常常,偶爾閒極也會走個十幾公里。走在黑暗裏,走在光明中,也走在不知名的異空。

以前走是有些不得已。因爲那時環境,是需要人走的。走遠處的親戚,與隔壁村的夥伴玩耍,去林子河邊玩耍……那都是需要邁開步子才能到達的,可不像現在僅需要方寸之地,有個手機就夠了,哪還需要什麼走。手機可以將原來所有的時間都打發掉,而原來的我們是通過走路來將時間湊了個完整。

或許我只是被舊時的記憶刻得太深刻,所以纔到如今仍不停歇地走。又或許只是我的肌肉被訓練得擁有了機械一般的記憶,它不走就不舒坦。總之,我便就是忍不出要走。以前的走,有着許多因爲在一起的快樂,現在是少了,更多竟只是用來湊時來用。不過即使如此,在行走一段時間後也會散發起快樂(有人說是因爲走的運動使人產生了多巴胺引起的)。這或許便是直到如今,我仍在不停的走的緣故吧。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