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个不起眼的“我”开始讲故事

初读《刀锋》第一章,未读明白作者的意图。全篇讲了一些他的创作理念,未写小说的一个字。

但在翻看了一下后面的章节,我似乎明白了作者的意思。全篇所写的无一句废话,全在为后文作铺垫。

毛姆是个很有意思的作家。他主张写小说,就要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他的小说皆以他熟悉的人或事物为原型。他说任何有理智、有头脑的作家都应写自己的经历,因为唯有写自己的经历时他才最具有权威性。

毛姆是一个多才多艺的短篇小说巧匠、优秀的长篇小说家、剧作家、评论家、散文作家和自传作者,他的文学成就就是他漫长曲折、阅历深广的一生的忠实反映。

《刀锋》的第一章,他明确地告诉读者,他不是在讲故事,小说的结局也不是以主人公的死亡或是结婚收尾。虽然说死是一切的了结,也是一个故事的总收场,或者说是以美满姻缘作为结束。他不喜欢以传统意义上的大团圆为结局。

他说,他的这本书写的是对一个人的回忆,“我只与这个人有过十来次较为亲密的接触,而且每次之间都隔着很长的时间。我们们不在一起时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我几乎毫无所知。”

但是他可以凭借杜撰,填补了他们之间的空白,并且让自己的小说更为紧凑和连贯;但是他却并不想这么做。

因为他的创作理念是写自己的亲身感受,所以他打算记下自己知道的事情。受法国自然主义文学的影响,毛姆常常以自然主义的创作方法表现人生,他对文学的社会批判功能并不十分感兴趣。

他认为,作家在戏剧和小说中不应该灌输自己的思想。他认为艺术的目的在于娱乐,当然也可以有教谕的作用,但是如果文学不能为人们提供愉悦和消遣,便不是真正的艺术。因此,毛姆更关心的不是内容的深度,而是情节的冲突。

所以开篇他以平淡而絮叨的讲述开始,仅仅寥寥数语便巩固了整个故事的真实性,布下疑阵和悬念,吸引读者读下去。毛姆对于人心的把控可以说是到了化境。这就是毛姆的风格,找一个不起眼的“我”开始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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