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感受寬容,對行爲嚴格

對待孩子的不良行爲要嚴格,但是,對所有的感受、願望、慾望和幻想,應該寬容對待,不管它們是積極的、消極的、還是矛盾的。像我們所有的人一樣,孩子無法禁止自己的感受,有時候,他們會感覺到貪婪、色慾、自責、憤怒、害怕、悲傷、歡樂和噁心。儘管他們無法選擇他們的情感,但是他們有責任選擇如何、何時表達這些情感。

無法接受的行爲並不是無法容忍的。試圖強迫孩子改變無法讓人接受的行爲,結果是令人失望的。但是,依然有許多父母問自己無效的問題:怎麼才能讓孩子做家務呢?怎麼才能迫使孩子專心做作業呢?怎麼才能讓孩子打掃她的房間呢?怎麼才能說服孩子在外面待的時間不要晚於她規定的時間呢?怎麼才能使孩子的日常表現正常呢……

父母需要知道嘮叨和強迫是沒有用的。強制性的方法只能導致怨恨和牴觸,外部壓力只會帶來違抗和不從。父母不應該把他們的意志強加在孩子頭上,應該理解孩子的觀點,幫助他們專注於解決麻煩,這樣,父母才更有可能影響孩子。

舉個例子:“德樂,你的老師告訴我們你沒有做家庭作業,能告訴我們出了什麼問題嗎?有什麼我們能幫忙的嗎?”

不管十一歲的德樂怎麼回答,父母已經開啓了一個對話,將會找到難題的源頭,這樣,就可以幫助弗雷德承擔起做家庭作業的責任。

孩子需要一個清晰的界限:什麼行爲是可以接受的,什麼行爲是不可以接受的。沒有父母的幫助,他們很難不依照他們的衝動和慾望行事。當他們知道被允許的行爲的清晰的界限時,他們會覺得更加放心。

對父母來說,定規矩和作出約束、限制要比強迫執行這些規矩和限制容易得多。當孩子向這些規矩、限制挑戰時,父母應該學會靈活處理。父母希望孩子開心,當父母不允許孩子違反規則時,孩子可能會使父母覺得不再被愛了,會覺得內疚。

“今天晚上不許再看電視了。”當十二歲的兒子的電視節目結束後,一位父親說道。孩子很生氣,喊道:“你真小氣!如果你愛我,你會讓我看我最喜歡的節目,它馬上就要放了。”父親想要讓步,對他來說,很難拒絕這樣的請求。但是他決定不能有這個先例,他強制執行了他的規定。

因爲有很多規定很難強制執行,所以父母可能希望把他們的規定按優先次序排列,並且希望這些規定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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