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孩子融洽溝通的原則(一)

運用下面理解式的交流原則可以幫助父母在處理孩子的事情時,既能表現出關心,又能產生很好的效果:

智慧的起點是聆聽。

聆聽具有移情作用,能讓父母聽到語言想要表達的情感,聽到孩子的感受和體驗,聽到他們的觀點,這樣才能明白他們談話中的本質。

父母需要開明的思想和豁達的心胸,這樣才能傾聽到所有的事實,不管它們是讓人高興的還是讓人討厭的。但是,許多父母討厭傾聽,因爲他們可能不喜歡他們聽到的事情。除非父母創造出一個可信賴的氛圍,鼓勵孩子說出自己的想法,哪怕是煩擾人的情緒、觀點、抱怨和想法,否則,孩子不會說實話,他們只會說父母想聽到的話。

父母如何創造可信賴的氛圍呢?在於他們如何對待令人不愉快的事實。父母說下面的話是沒有幫助的:

“多麼瘋狂的想法”(駁回)

“你知道你並不恨我”(否認)

“你做事總是半吊子”(批評)

“你怎麼覺得自己這麼厲害呢?”(羞辱)

“我不想再聽你說一個字!”(生氣)

相反,我們要承認:“哦,我明白了,謝謝你告訴我你的強烈感受,所以,這就是你深思熟慮的想法,謝謝你讓我知道。”承認並不代表同意,這只是打開對話之門的一個表示尊重的方式,表示你認真對待孩子的話。

不要否認孩子的體會,不要駁斥他的感覺,不要否定他的願望,不要嘲笑他的品味,不要貶低他的主張,不要污衊他的人格,不要懷疑他的經歷。

在一個游泳池裏,八歲的奇特拒絕跳入水中:“水太涼了。”他哭着說,“我覺得不是很舒服。”他的父親回答說:“水溫正好,你覺得冷是因爲你全身都溼了,水池裏的水是加熱過的,但是你沒有勇氣。你膽小得像個兔子,哭起來像個嬰兒。你聲音很大,但是性格軟弱。”

奇特父親的話否認了孩子的看法,不同意他的經驗,駁斥了他的感受,貶低了他的人格。

有幫助的回答應該是承認孩子的感覺:“你不舒服,水好像有點涼。你希望今天不用下水。”這樣的回答會減少孩子的牴觸心理,孩子會覺得自己被接受、被尊重,他的話被認真對待了,他沒有受到責備。

十歲的曼麗向她的媽媽抱怨:“湯太鹹了。”她的媽媽自然而然地否認了她的看法,回答說:“不,不鹹,我幾乎沒放什麼鹽。”如果這位媽媽學會承認女兒的看法,她會這麼回答:“哦,對你來說太鹹了!”承認並不意味着同意,它只是表達出對孩子意見的尊重,在這個例子中,就是尊重孩子的口味。

用引導代替批評。說出麻煩所在,並且提出可能的解決辦法。

不要說任何否定孩子的話。一位媽媽注意到她女兒從圖書館借的書已經過了歸還日期了,她很煩,批評的話脫口而出:“你真沒有責任心,你總是拖拖拉拉,不記得事情。爲什麼你不把書按時歸還到圖書館?”如果要引導孩子,這位媽媽應該這麼說:“書應該歸還圖書館了,已經到期了。”

當你生氣的時候,說出你看到的事情、你的感覺、你的期望,用人稱代詞“我”開頭:“我生氣了,我不高興,我很生氣,我很憤怒,我很喫驚”等等。不要抨擊孩子。

當的父親看到四歲的兒子朝朋友扔石頭時,他沒有用這樣的話辱罵、責備孩子:“你瘋了嗎?你會把你朋友弄瘸的。那就是你想要的嗎?你是一個野蠻的孩子。”

父親沒有說這些,而是大聲地說:“我很生氣,很喫驚,我們不朝人扔石頭,人不是用來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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