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賽風格綺想曲

      我坐在吧檯上,吧檯就是爲孤獨的客人準備的,面前擺着半杯健力士,細長的杯子本來剛好夠裝一瓶,可酒一打開就只剩半瓶了,另外半瓶變成金黃色的泡沫噴的到處都是,沒有人可以不噴泡沫就打開瓶裝健力士,此刻站在吧檯裏打掃泡沫的酒保也不行。

      我看着杯裏綿密的泡沫,趁它們新鮮甜美的時候我已經喝了大半的泡沫,現在還剩薄薄的一層在黑色的酒液上跳舞。每一個訓練有素自以爲專業的酒保都很差勁,他們拿着酒輕手輕腳的走過來,儘量避免搖晃瓶子,把杯子標準的傾斜45度,緩緩的倒出你的啤酒,它們沿着杯壁靜靜流淌,像是要去悄無聲息的放倒某個急切的酒鬼一樣,躡手躡腳。等最後一滴淌到杯裏,他們並不着急遞給你,而是要自己先欣賞一下,帶着自豪的表情,在心裏對自己說:看!倒得多專業啊!一點點泡沫都沒有,簡直是完美。

    每每遇見這樣的表情,我都想給這樣的臉上來上一拳。我要的就是泡沫!綿密有質感的久久不會消散的泡沫!喝到嘴裏還會噗嗤噗嗤微微作響的泡沫,這是啤酒和愛好者之間的交流,沒有交流的親密接觸,就像一記迎頭悶棍。你知道一杯沒有泡沫的啤酒有多醜嗎?你嘗試過一口喝乾一大杯光禿禿的伏特加或者高粱酒嗎?

      我突然覺得有人在盯着我,在我背後盯着我,我不回頭也能感覺到,這種感覺越來越強烈,這是直覺,獨立於其他感覺而存在的,以至於我剛纔還覺得愜意無比的姿勢開始僵硬而難受。我轉過頭,目光穿過嘈雜的酒吧,一個頭發花白的女人正看着我,見我回頭,微笑着對我舉起了酒杯,瓊.貝茲!

      我睜開眼睛,我還躺在放倒的駕駛座上,她正看着我笑,感覺開心無比,像是看一隻偷喝了酒沉睡的貓咪,我用手摸摸臉,確定沒被貼上了什麼或寫上了大字,都沒有,只是嘴角有口水的痕跡。

      “醒啦?快說,剛纔夢見吃什麼好吃的啦?口水都快流出來了。”她坐在副駕手杵着頭笑嘻嘻的看着我說。

      “夢見直覺啦!”我說。

    “直覺?直覺有那麼好吃嗎?”她不明白。

      “他們都走了?”我坐起來環顧了一下。太陽已經升起好高,拖拉機和卡車都不見了蹤影。

      “早走了!一個小時前就走了,看你睡得香就沒叫你。”

      “路通了?”

      “天才亮挖機就來了,幾下就挖通了!”

      我下車舒展着筋骨,路上的障礙都被推倒了路兩邊,暢通無阻。

      “那邊有條小河,你去洗洗臉吧!”她指着稻田後面,看起來光彩照人,想是早就起來了,早已找到小河梳洗完畢了。

      我從包裏翻出洗臉毛巾,我居然帶了刮鬍刀,我一邊摸着扎手的鬍鬚一邊往小河走去。每次宿醉之後鬍子就要長長一大截,那麼多宿醉的夜晚,要是我一直不刮鬍子,恐怕要不了一年我走路就會踩到自己的鬍鬚絆倒了吧?

      我刮完鬍子回來,把昨晚我們路邊野餐的幾塊大石頭用腳推下公路,我公路上疾馳的時候被路上的石頭嚇過不止一次。我想起昨晚哧溜哧溜冒油的香腸和璀璨的星空,擡頭看了看天,天藍得像被最濃烈的美酒洗過一般,清晨的白雲悠哉悠哉無憂無慮,它們從來沒有見過那樣璀璨的星空。

      我開着車,她老在笑着看我,我摸摸鬍子,對着中間倒車鏡照了照,都刮乾淨了啊!而且在倒車鏡裏看起來也算神清氣爽。

      “是不是覺得像變了個人啊?”我得意的問。

      “是呢!像個剛刮完臉的流浪漢!”

      怎麼還像呢?我又看看倒車鏡,亂蓬蓬的頭髮更加像鳥窩了,我邊開車邊對着倒車鏡用手指梳頭。

      “不是頭髮啦!是你有流浪漢的氣質,悠閒、懶散、隨遇而安、淡泊名利、閒雲野鶴、無憂無慮、悠然自得、自由自在……”她還在思考關於流浪漢的氣質。

      “還有嗎?”

      “暫時沒有了!”

      好傢伙!原來要當個合格的流浪漢竟需要如此繁雜的氣質,還不說那些必須揹着的廚房菜市場。想到這我突然想問她。

      “你說如果你去流浪你會帶些什麼?”

      “這個啊?還真沒仔細想過,不過大體也就是那些東西嘍,化妝品,什麼面膜面霜日霜晚霜護手霜卸妝油粉底液脣彩口紅,口紅的顏色要好幾種呢,要配不同的景色……”

      “我說流浪!不是坐頭等艙住五星級酒店在海邊度假!我說去流浪,揹着一個揹包用雙腳浪跡天涯那樣去流浪!”如果我不打斷她不知道她要帶多少口紅。

      “哦!那得好好想想。”她開始認真的想。

      “那脣彩和護手霜可以不帶了,防曬霜要帶,還有衣服,長裙很適合流浪,牛仔褲也還行,就是太重,裙子很輕,七八條纔有一條牛仔褲重,帶二十條裙子應該沒問題,帽子是個大問題,真是個大問題……”她又開始想。

    看來真是個愚蠢的問題,我彷彿看見一個揹着衣櫃和化妝櫃的灰姑娘,隨時隨地準備搖身一變,變成不管是哪,只要是她走到的那個地方最嬌豔的公主。我搖搖頭嘆了口氣。

      “哦?太多了嗎?我還沒說鞋子,最頭疼的是鞋子,如果不能帶高跟鞋我就不去了!”是啊!灰姑娘怎能沒有水晶鞋。或許她是對的,流浪畢竟不是爲了活下去,如果真只是爲了活下去,不去也罷。

      “那你會帶些什麼?”她突然壞笑着問我。我開始嚴肅的考慮這個問題,就我的體格來說,70L的登山包是極限了,除去帳篷睡袋必要的衣物外,充其量還有30L。

      “我要帶書,很多書!”

      “書可重了!”她說的沒錯。

      “那還是少帶幾本,小說帶兩本,詩集必不可少,野外求生技能的最少一本,自然知識的也要帶,還有歷史方面的,夜晚一個人就着篝火最適合看歷史書了,對了,還有地圖!”要浪跡天涯,那得帶多少大比例地圖啊?

      “除了書呢?”她聽得興致勃勃。

      “如果還裝得下,那得帶酒!很多酒,啤酒,德國的,比利時的,荷蘭的,奧地利的,奧地-利人愛不愛喝啤酒?”我問 ,好像還沒喝過奧地利啤酒,她搖着頭也不知道。

      “反正有好啤酒的國家每個國家都來一瓶,還有紅酒……”

      “帶這麼多,你才上路就掛了吧?”

      “是多了點,真有可能才上路就累死了。”

      “不是啦!背那麼大一個酒櫃,才上路就醉死啦!”

      “那也比被化妝櫃衣櫃和鞋櫃壓死好。”我說。

      “你說要是咱們兩這樣一起浪跡天涯,不知道多好笑,不過感覺很吉普賽風情呢!”

      人生會是一場流浪嗎?也許真是該考慮帶些什麼的時候了。

      路過一個侗族寨子,能看見寨子中間高高的鼓樓,我也不能確定是不是侗族,反正已經路過很多的苗族寨子了,大概也該輪到侗族了。她安靜的看着漂亮的寨子,我覺得她和其他女孩不一樣,可又說不出來哪裏不一樣。想着這個問題,又開出了好遠,我的電話開始震動了,我掏出來,是小薩。

      “瀑布美吧?”

      “美輪美奐!”

      “你在哪呢?”

      “我也不知道,在一條公路上。”我看看周圍,我真不知道。

      “哪天回來?”

      “大概明後天吧!”

      “好吧!拜拜!”我還沒說再見他就掛了。

      “催你回家?”她問。

      “沒有了,那個騙子打的。”

      “哦”說完她又安靜的看着窗外。

      “還真是流浪漢的手機!”她突然說,我知道她在說我的諾-基亞。

      “用這樣手機的人並不需要和這個世界有過多的聯繫!可要是真能這樣多好啊!”她沒看着我,看着窗外說。

    這樣說並不公平,至少對諾-基亞來說是。我看着她擺在車座前面擋風玻璃下的新款蘋果手機,她也在看着,我突然明白了爲什麼一直覺得她爲什麼看起來和其他女孩不一樣。她不玩手機,從沒玩過。

      “你……怎麼從來不……”我看着她的手機說,可不知道怎麼說,難道不玩手機現在倒成了不正常的事了嗎?

      “什麼?”

      “你怎麼從來不拍個照美個顏刷個抖-音什麼的?”

      “呵!哎!提起這個也夠丟人的了,一提我就頭疼!”

      “手機壞了?”

      “沒有了。我在戒手機呢!現在除了打電話看時間,其他一概不碰!你不知道我以前有多沉迷手機,每天手指頭都是腫的,頸椎也查出問題來,都是手機害的,典型的手機成癮症狀!”她苦着臉看着手機說。

      “哦!那戒斷還算成功嘛!”

      “還好吧!第三個星期,這東西魔力太大,跟Du-Pin似的,第一個星期覺得自己已經被世界拋棄了,慢慢才感覺好點。就是因爲不能碰它,導航也不能用,地圖又看不好,纔開到這條路上來的,才碰上流浪漢的,哎,要不咱倆換手機吧?”說到這她又笑了。

      “有什麼不同嗎?用不用手機。”

      “應該還是有吧?搞不好可以遇見更多流浪漢呢!”

      “那意思是沒什麼區別了?”

      “還是有吧?變得困惑了,不知道時間是變多了還是少了,以前一天到晚的玩手機的時候,時間總是反覆無常,一下轉瞬即逝,一下又漫長無比,現在時間變得穩定了,反倒不知道時間是變長了還是變短了。”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也是覺得時間反覆無常,搞不好偉大的時間自己也搞不清楚呢!

      做爲一個酷愛米飯的南方人,我想稻田是埋藏在我靈魂深處的風景,是祖先上萬年前就烙在身體不知哪裏的一個暗號,在稻田裏穿行總是讓我前所未有的平靜和睿智,是否熱愛麪食的北方人走在麥地裏會覺得更愜意,我也不知道了。我們爬上梯田,又繞下梯田,闖進一片塊塊稻田相連的壩子,前面出現一個熱鬧的鎮子。

      “哇!吃早點吃早點!”她歡呼雀躍,在稻香中,我也餓了,也像從來未曾吃過早點一樣的期待一碗米線,一碗米粉。

      我們停在進鎮子的第一家粉店,我吃了一大碗酸筍牛肉粉,還不飽又加了一個小碗,她也吃了一個大碗,她說她第一次吃大碗的粉。

      我開着車打了一個舒服無比的飽嗝,她又笑了,稻作民族從來不會吃了上頓沒下頓,耕作收穫的意義更多的是倉儲,是荒年也不必發愁,如果沒有遊牧民族的影響,只要還能吃飽,我們都鄙視流浪,所以在稻穗沉甸甸的散發清香的地方,流浪都只存在於幻想裏,像一棵異國他鄉孤零零的油料作物。

      “你本來準備去哪?”她問,這是相遇之後她第一次問這個問題。大越野車真的很好開,這也是我上車後第一次想這個問題。

      “我在我們路過的第一個縣城下吧!我坐班車去能坐火車的地方再坐火車回昆明。”

      “哦,這樣啊。”她的語氣好像聽到了意外的回答,可我還能去哪呢?

    我不喜歡尷尬的沉默,我打開車載音響,按了一下“random”健,喜歡貝茲的人所喜歡的音樂都拴在一根看不見的線上,樂器,編曲,歌詞,吟唱,表達的方式,哪怕什麼也不想聽明白,只是這樣聽着,也總有一樣東西會打動你,它們來自同樣的一羣人,他們聲音不同,年齡迥異,甚至他們也不知道他們是同一羣人,如果吉普賽只是一個形容詞的話,我想他們都來自那裏。

      她有一陣沒說話,靜靜的看着一路風景刷刷往後的車窗外發呆。我們爬上一座高高的山,雲霧和梯田都在腳下,山下依稀有一座城池。下得山來,一塊巨大的牌子立在路邊“歡迎您到侗鄉之都—黎平”。

      “黎平?”她驚奇的說。

      我們面面相覷,這個縣城根本不在我的行程範圍,看樣子也不在她的。我看着牌子想了一會,她也不說話。我還是加油開進了城,把車停在客運站門口,我下車,把揹包背在背上,她還是坐在副駕座位上不動。

    “走了!”我拍拍車門,她還是沒看我,看着我身後的車站笑了一下,算是道別,我走進了車站。

      我向售票員打聽了一下,要坐火車有兩個選擇,可以坐車去凱里或者桂林,兩邊距離差不多,可去兩處的車都是每天一早發車,都早走了。

      我坐在售票廳門口抽了一支菸,在想怎麼辦,是在這住一晚等明早的車呢還是現在坐車去臨近的縣城碰碰運氣?我不喜歡選擇,特別是A或者B的單選題,選哪個都高興不起來。我又抽了一支菸,還是沒有答案,頭疼,我背上包,先去周邊轉轉吧!

      還沒出站,我就看見熟悉的大越野車,還停在原地,一絲一毫也不曾動過,她看着我走出來。

    “沒車了!”我苦笑着說。

    “沒車了?”她微笑着問。

    “嗯,怎麼還沒走?”

    “休息一下,順便想點事,你要去哪坐火車?”

      “如果不走回頭路的話應該是去桂林。”

      “我送你去桂林吧!”

      “可是太遠了。”

      “不怕遠,越遠越好,你多開一段我就可以少開一段!”

      我將信將疑但是很愉快的爬上駕駛座,出發。相較於在這裏過一夜的A和坐車去附近現城碰運氣的B,突然出現的C讓人愉快。

      我們一會沿着山谷跟着小溪奔跑,一會在稻田裏穿行,偶爾爬上雲霧繚繞的山巔。她一路上都很開心,我也心情愉快,感覺像兩個小駐之後的吉-普賽人又開始踏上去往天涯的路,她偶爾跟着貝茲哼歌,她唱歌聲音不像說話時清脆,而是略顯滄桑,帶着一點吉普-賽風格。吉-普-賽風格具體是什麼風格我也說不清楚,應該不是她穿的帶流蘇的長裙,也不是微卷的長髮,我想和流浪有關,就像她早上說的,流浪是一種氣質。貝茲有,齊豫也有,她唱歌的時候居然也有,這讓我有點困惑,難道我喜歡貝茲和齊豫不是因爲樣貌歌聲,而是隱藏在這之內的一種氣質?

      傍晚時分我們在一家山路邊的小店吃了鮮美的酸湯雞,坐在吊腳樓上,從畫框一樣的窗子看出去,太陽像個溫暖的紅球正落向山谷盡頭,一陣涼快的風吹來,旁邊的竹林開始竊竊私語,喝上一口酸爽的雞湯,她說這是她吃過最好吃的雞,她還說長途駕車旅行最適合吃-雞,可前幾天都不得吃,不是路邊沒有,而是沒有食伴,一個人點一隻        雞,總感覺有些怪異。這種感覺我深有體會,一個人最害怕的不是趕夜路,不是找住宿,而是吃飯。有人陪的吃飯,真好。

      又是一個晚霞滿天的傍晚,我集中着注意力極速駕駛,我對這車已經非常熟悉,可總覺得我的技術離它的極限還有一段距離。

      “晚上我請你喝酒!”她說。

      “好啊!我酒量可是很大哦!”

      “既然說請你喝,你儘管放開喝好了,省得你要揹着酒櫃去流浪,今晚送你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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