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反求諸己”。
反求諸己,不是道德律條,也不是什麼反省自責。
而是聯繫自己的生活經驗,自己的知識,自己的觀察,自己的感受,自己的研究考察,進而來判定所學知識的真假。
如果不能反求諸己,所得的知識就只是“裝飾性知識”,好像自己懂了,其實是一問三不知。
比如,你看到一個知識:我們善於將失敗自我合理化。
對方舉了一個證據:你想減肥,規定自己一整年都不再吃垃圾食品,可不多久,你看到膨化食品就忍不住吃了,然後你會告訴自己,“吃一次沒關係,我等下多運動就沒事了!”
看完之後,我們感覺自己明白了,這個太簡單了,我們經常這樣的,你馬上可以舉出一堆例子:戒酒、戒菸、戒遊戲等都是。
於是你覺得自己懂了,學會了這個知識。
然而真的學會了嗎?
試回答一下這些問題:
1、某人投資失敗,去找大師改下公司的名字。
2,取得一定成績,有人就會認爲是自己聰明。
3,掙不到錢,有人怪制度不合理,階層固化。
4,娶不到老婆,有人則說現在的女人都是看物質條件,不看人的。
5,學不會唱歌跳舞,則說我沒有藝術天賦。
6,孩子不聽話,某些家長就開始發怒,覺得小孩不懂事。
7,某人工作能力強,取得成績大,別人就會說,他有關係有背景,要麼會說,她就是賣弄風騷,勾引領導。
8,下班就想KTV,就想擼串,不願在家休息,認爲工作很累,放鬆放鬆。
9,自己不願看書,也討厭別人看書,說“讀書無用的”,我不看書,能力也很強,掙錢也很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