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明確可使用電子勞動合同

據北京日報報道,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文件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採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人社部明確可使用電子勞動合同
採用電子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應當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可視爲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和可靠的電子簽名。用人單位應保證電子勞動合同的生成、傳遞、儲存等滿足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確保其完整、準確、不被篡改。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和上述要求的電子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