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限制進程執行時間 超時自動結束進程

運行指定的命令,如果在指定時間後仍在運行,則殺死該進程。用來控制程序運行的時間。

使用方法

timeout [選項] 數字[後綴] 命令 [參數]...


後綴”s”代表秒(默認值),”m”代表分,”h”代表小時,”d”代表天。

選項詳解
長選項必須使用的參數對於短選項時也是必需使用的。
  -s, --signal=信號
        指定在超時時發送的信號。信號可以是類似"HUP"的信號名或是信號數。
        查看"kill -l"以獲得信號列表
      --help        顯示此幫助信息並退出
      --version        顯示版本信息並退出

如果程序超時則退出狀態數爲124,否則返回程序退出狀態。
如果沒有指定信號則默認爲TERM 信號。TERM 信號在進程沒有捕獲此信號時殺死進程。
對於另一些進程可能需要使用KILL (9)信號,當然此信號不能被捕獲。

示例

timeout 10 php test.php

解釋:如過php test.php命令在10秒內結束,則平安結束,運行超過10秒,將被強行kill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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