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單位爲職工繳納的“五險”之一,對女職工而言尤其重要。準媽媽們注意了,保叔再諮詢案例中遇到了麻煩事,交了3年生育險,卻不能領生育津貼?到底是哪裏出錯了?
按時繳納生育保險是女職工享受生育福利的重要前提——不僅可以報銷懷孕、生產期間產生的醫療費用,而且還能領取一筆1萬左右的生育津貼!
但是,領取生育津貼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條件並不嚴格,卻容易被人忽略,導致最終和這項福利擦肩而過!
要理清原因,首先一定要“吃透”申領生育津貼的條件。
一、申領生育津貼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以上規定,申領生育津貼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① 職工生育、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國家和我省計劃生育政策
② 在分娩、妊娠終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連續繳費滿12個月(含當月),應繳保費未在三個月內到賬的,視爲繳費中斷。這裏需要特別注意“在分娩前連續繳費滿12個月(含當月)”。也就是說,從寶寶出生的那一個月起,往前倒推12個月都需要處於參保狀態才能領取生育津貼。
期間生育保險如果中斷,一定要在中斷的三個月內補繳到賬方可視爲連續繳納,纔不會影響生育保險待遇的領取。
保叔在詢問下才發現,原來這位女士懷孕後由於個人身體原因辭職了,辭職後醫社保跟着斷繳了。
所以,即使她曾連續三年繳納生育保險,卻仍然沒有滿足申領生育津貼的條件。實在太可惜了!
保叔有話說:懷孕期間也要按時、連續繳納社保。如果由於特殊原因斷繳,可以通過易參保小程序自助在線繳納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