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畢業設計(論文)管理辦法

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畢業設計(論文)管理辦法

 爲加強畢業環節教學,規範管理,提高畢業生質量,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第一條 所有學生必須應按照要求完成與本專業相關的畢業設計(論文)並按規定時間返校進行答辯,並填寫畢業環節綜合評價表;

第二條 學生答辯前要將開題報告、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成績評定表交由指導教師審閱同意後,方可進行答辯。學生個人畢業答辯時間爲529~61日,答辯時間每人約25分鐘,其中陳述10分鐘,提問15分鐘;

第三條 各系部根據專業或學生的課題成立答辯小組,答辯組成員一般爲3人;

   第四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按四級評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評分規定見附件一; 

第五條 各系部每個專業要推薦1個課題參加學校的公開答辯,公開答辯評委由3~5人組成(至少有一名系部外評委),指導教師不作爲答辯組成員,每課題答辯時間爲35分鐘。陳述15分鐘,提問20分鐘;

第六條 公開答辯時間爲在62日。

地點:教學樓B101製藥系(上午830開始)、化工系(下午230開始)

教學樓B401信息系(上午830開始)、基礎部(經管系)(上午1030開始)、 機電系(下午230開始)

由各系部具體組織,教務科研處參加;

第七條 各系部務於525日前將答辯安排送教務科研處(各專業答辯組成人員名單、答辯地點及時間安排,公開答辯組成員);答辯成績表於69日前交教務科研處;每個專業選出的優秀畢業設計(論文)2~3份,一式三份交於615日前教務科研處,打印(A4)或書寫稿(用設計說明書格式)均可,但書寫稿要求必須工整、清晰。

 

教務科研處

2006515

 

附件一: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要求:

  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過程表現積極主動、認真、遵守紀律。能按設計(論文)題目的要求全面、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論據)全部正確,綜合運用知識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強,論證充分,有自己的獨立見解和一定的創新性,書寫正確、條理清晰。答辯時敘述和回答問題正確流暢,表達能力強。

良好: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過程表現比較主動、認真、遵守紀律。能按時、較好地完成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要求。畢業設計(論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論據)正確,論證合理,有一定的見解。書寫正確。答辯時敘述和回答問題較流暢正確。

合格: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過程表現一般,能遵守紀律。基本能完成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要求。畢業設計(論文)成果中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論據)沒有原則錯誤,論證欠充分。文字書寫清楚,設計結構欠佳,答辯時能敘述和回答問題。

不合格:畢業設計(論文)全過程表現差,不遵守紀律。不能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要求。畢業設計(論文)成果中基本概念(或論據)有原則性錯誤,論證模糊。文字書寫零亂。設計有明顯缺陷、答辯時基本概念模糊,不能正確敘述和回答問題。
 
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辦法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重要教學環節,是學生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獲取新知識、提高職業能力的培養過程。爲實現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確保畢業設計(論文)質量,進一步加強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通過完成畢業設計(論文)應使學生受到生產、建設、管理、服務實際工作中各環節的初步訓練。培養學生掌握實際工作的方法和步驟,即如何設計工作方案,蒐集和閱讀文獻資料,進行調查研究、設計、實驗與數據的處理,使用工具書和撰寫論文等;培養學生實事求是,謙虛謹慎,嚴肅認真的工作作風;培養學生刻苦鑽研,勇於創新的科學精神。

第二條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要按照學校制訂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教學計劃)組織實施。畢業設計(論文)應結合職業技能標準、企事業單位的生產和工作實際,確定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明確內容與要求,達到對學生進行全面綜合訓練的目的。同時,爲達到崗前訓練的目的,鼓勵學生在就業崗位進行畢業設計(論文)。

第三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應在滿足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前提下,儘可能結合生產、建設、管理和服務等領域的實際,真題真做。在內容要求上,要明確專業基本技能訓練與培養創新能力所佔的比重,並使學生在規定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時段內,能滿負荷地工作。對畢業設計說明書、圖紙和論文篇幅,按不同類別的專業,作出明確合理的規定。

(二)畢業設計(論文)原則上每生一題,多人一題的,必須要有明確的分工和側重,並在設計(論文)成果中得到具體反映和體現。

(三)畢業設計說明書與圖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設計規範要求,內容應包括:設計說明、必要的計算、技術經濟分析、圖紙、參考文獻。畢業論文應包括:標題、目錄、內容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四)外語專業的畢業論文必須用外文撰寫,並用外語答辯。藝術類專業的設計圖、效果圖應儘量反映作品的全貌,並製作出實物且附有設計說明書;其他特殊專業也應結合自身特點提出相應的要求。

(五)各系部應依照檔案管理制度,對畢業設計(論文)文本進行存檔,文本保存期一般不得少於三年。

第四條 對指導教師的要求

1.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含外聘人員)。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不能單獨作爲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

2.積極鼓勵聘請校外專家擔任指導教師。爲保證畢業設計(論文)的水平和質量,應加強對指導教師的管理。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人數不易過多,理工科類專業每名教師原則上1518人;人文社科類專業每名教師原則上1820人。

第五條 工作程序

1.各專業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要制訂工作程序,並按照程序規範運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程序,一般應包括:確定題目、學生選題、開題論證、下達設計(論文)任務書、擬訂工作進度計劃、社會調研、實習、收集資料、制定設計方案(論文綱目)、完成設計(撰寫論文)、指導教師審閱設計說明書、圖紙(論文正文)、答辯、評定成績等程序。

2.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應根據學生在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全過程中的表現、設計(論文)成果質量、答辯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對有獨立見解或有創見、有實際應用價值的設計(論文)成果,給予優秀的成績。總體成績一般應符合正態分佈。

第六條 質量監控與保障

1.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按各專業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教學計劃)安排進行,由學校教務處統一負責進行管理,各校要建立校、系(院)兩級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監控體系,制訂相應的規章制度,實施質量監控。

  2.要注重發揮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和各級督導人員的作用,對畢業設計(論文)全過程進行監控。着重做好選題、中期工作、期終答辯三個階段的檢查工作,並提交檢查情況報告或工作總結。

3.各學校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應有專項經費投入,並要逐年提高生均經費。各學校要切實加大改革力度,從題目來源、指導教師配備、經費投入與來源渠道、學生就業工作的安排管理等多方面採取有效措施,爲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創造和提供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保證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高質高效、有序地完成。

  4.學院加大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質量監控力度,每年採取相應方式,對各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行檢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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