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個幸福的人,其實很簡單。

今天特修斯號想跟大家聊聊幸福。

什麼是幸福?

悠閒的窮人說有錢就是幸福。

匆忙的富人說有閒就是幸福。

病人說能活着就是幸福。

乞丐說能喫上飯就是幸福。

這樣的幸福是一種滿足,“知足則常樂”。

還有一種幸福,是人際關係的幸福。

“心理學三大巨人”之一,奧地利精神病學家阿爾弗雷德·阿德勒,他認爲不幸之源皆來自人際關係,同樣的,幸福之源也藏在人際關係中。

阿德勒給我們提供了找到幸福的方法,那就是建立共同體感覺

這個共同體感覺就是羣體意識,並能在羣體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實現自我價值。

至於怎麼建立共同體感覺,可以通過三個步驟來建立。

第一步,自我接納

改變你能改變的,接受你不能改變的。

舉個例子,”我英語不好“,這是你可以通過學習來改變的。”我是個矮個子“,這是你無法改變的,你要做的,就是欣然接受它。

正如尼布爾的祈禱文所說:

上帝,請賜予我平靜, 去接受我無法改變的。 給予我勇氣, 去改變我能改變的, 賜我智慧, 分辨這兩者的區別。

史蒂芬·柯維在他的著作《高效能人士的7個習慣》中提到了類似的觀點,他把不能改變的部分稱爲關注圈,能夠改變的稱爲影響圈

積極主動的人能夠專注於自己的影響圈,即擴大自己的影響圈。而消極被動的人則是關心自己的關注圈,專注於自己無法改變的事情,只會導致影響圈越來越小。

第二步,他者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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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勒要求我們要把其他人當作自己的夥伴而非敵人,也要無條件地信任你的夥伴

難道不怕別人背叛我們嗎?

別人的背叛是別人的課題,我們改變不了,屬於我們的關注圈,所以不用去考慮這個問題。等到別人背叛了,我們可以選擇取消合作,這個是我們可以改變的,屬於我們的影響圈。

所以”他者信賴“的基礎是你能夠做到”自我接納“。

第三步,他者貢獻。

幸福就是來自於對共同體的貢獻感。

貢獻可不是讓你自我犧牲啊。在阿德勒看來,自我犧牲是過度適應社會了。

這種貢獻是能夠對他人體現自我價值,即”對別人有用“。

舉個例子,比如在一個村裏有個衛生所,主管的醫生學歷和收入也不高,醫術也挺一般,但是村裏人生了病首先來找他。他能治療的就給治療了,村民花不了多少錢。治不了的,他會給病人介紹最合適的醫院。那你說這個醫生幸福嗎?醫生知道自己並不像村長那樣被視爲全村最重要的成員,但是他也會感到幸福。他是村民健康的第一道防線,他是村子不可或缺的一員。

所以阿德勒提出,幸福就是你出於對社會的關心,作爲共同體的一員,積極參與其中,找到歸屬感。幸福便來自於此。

你看,其實自我接納、他者信賴、他者貢獻這三步其實不只是遞進的邏輯,而且是一個閉環。

正因爲接受了真實的自我——也就是“自我接納”——才能夠不懼背叛地做到“他者信賴”;而且,正因爲對他人給予無條件的信賴並能夠視他人爲自己的夥伴,才能夠做到“他者貢獻”;同時,正因爲對他人有所貢獻,才能夠體會到“我對他人有用”進而接受真實的自己,做到“自我接納”。

做一個幸福的人,其實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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