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對霧霾負主要責任?環保部?——質量部不是質量第一責任人

究竟誰對霧霾負責?環保部門自然難咎其職,然而想想看,如果您是某地方環保局的局長是否就可以治理好霧霾了?恐怕這只是一廂情願,試想想看,各地政府都在GDP的考覈指揮棒下不惜污染環境來發展經濟撈政績,而環保局可是要靠地方政府撥款生活的,因此,環保局即使有意願、有決心也很難作爲,導致環保法在不合理的政府組織結構和片面的績效考覈機制下形同虛設。
企業的質量問題和霧霾問題有着驚人的相似,很多企業爲了加強質量管理,成立了質量部,終於質量問題就有了歸屬部門,即質量部,並幻想着只要質量部運作好了質量問題就不會再頻頻發生了。然而問題並沒有多少緩解,卻多出了一個尷尬的部門,產品的質量問題不是質量部設計出來的,當出了問題質量部也只起到協調和推動問題解決的角色,解鈴當然還要靠繫鈴人。往往質量部揹着質量的考覈指標,而研發項目自然要揹負着重要的進度考覈指標,結果有趣的問題就發生了:如同政府無視環保而追求GDP一樣,研發人員爲了追求進度也顧不上質量了,如果質量部沒有權力去要求項目在前期的設計過程按規範流程來執行,面對質量問題質量部也無能爲力,結果是質量部與研發部衝突不斷,問題依然還是問題。或許開發也有開發流程,但形同虛設。如果質量部考覈重要指標也是進度指標,哪就更有趣了。
如何解決問題?設立了環保部和質量部都是沒問題的,問題是環保部和質量部的定位要準確,我們都知道,誰製造問題誰承擔責任,但質量部出現後,幫助解決問題的人反而成了問題的責任體。每次提到質量時,大家都把關注點聚集到質量部門身上,這是極其錯誤的思維,應該讓製造問題的部門承擔問題的第一責任主體,否則他們誰會去想辦法解決問題,更不要說去關注重要不緊急的流程體系建設了。而環保部、質量部要獨立於被監管的部門並賦予其權力要求被監管部門遵守相關法律或制度,既然是權力就應該具有一定的強制性。有專家說,把環境考覈作爲政府的唯一考覈項,霧霾兩年就可以解決,此話很有道理,當然不從可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因此,是體制造成了問題,最終要改變體制才能徹底解決問題。把研發人員,特別是研發人員的管理人員作爲質量的第一責任主體並且把質量作爲重要的績效考覈項,而質量管理人員通過嚴格的過程把關,讓質量問題不流到後期,對質量部的主要考覈項是研發過程的符合度。如果各部門的績效考覈,質量就是非常不重要的項,我們能天真的認爲質量部通過培訓加服務能讓各部門管好流程從而提升質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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