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直在學習C/C++,關於const的使用,這裏出現一點,那裏出現一點。知識用時方恨少,這一段時間正好各種筆試題,其中關於const的用法也是層出不窮,所以疲於在書本上各種翻,這裏彙總一下,加深自己的印象的同時,也方便以後查閱和學習。菜鳥一個,若有錯誤,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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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關鍵字
常類型是指使用類型修飾符const說明的類型,常類型的變量或對象的值是不能被更新的。不管出現在任何上下文都是爲這個目的而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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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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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const對象
const修飾符可以把對象轉變成常數對象,意思就是說利用const進行修飾的變量的值在程序的任意位置將不能再被修改,就如同常數一樣使用!任何修改該變量的嘗試都會導致編譯錯誤:
注意:因爲常量在定以後就不能被修改,所以定義時必須初始化:
對於類中的const成員變量必須通過初始化列表進行初始化,如下所示:
- const對象默認爲文件的局部變量
在全局作用域裏定義非const變量時,它在整個程序中都可以訪問,我們可以把一個非const變量定義在一個文件中,假設已經做了合適的聲明,就可以在另外的文件中使用這個變量:
與其他變量不同,除非特別說明,在全局作用域聲明的const變量是定義該對象的文件的局部變量。此變量只存在於那個文件中,不能被其他文件訪問。通過指定const變量爲extern,就可以在整個程序中訪問const對象。
注意:非const變量默認爲extern。要使const變量能夠在其他文件中訪問,必須在文件中顯式地指定它爲ext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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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 引用
const引用是指向const對象的引用:
可以讀取但不能修改refVal,因此,任何對refVal的賦值都是不合法的。這個限制有其意義:不能直接對ival賦值,因此不能通過使用refVal來修改ival。同理,用ival初始化ref2也是不合法的:ref2是普通的非const引用,因此可以用來修改ref2指向的對象的值。通過ref2對ival賦值會導致修改const對象的值,爲防止這樣的修改,需要規定將普通的引用綁定到const對象是不合法的。 const 引用可以初始化爲不同類型的對象或者初始化爲右值。如字面值常量:
同樣的初始化對於非const引用卻是不合法的,而且會導致編譯時錯誤。其原因非常微妙,值得解釋一下。觀察將引用綁定到不同的類型時所發生的事情,最容易理解上述行爲。對於下一段代碼:
編譯器會將這些代碼轉換爲一下形式:
我們發現編譯器會創建一個int型的暫時變量存儲dval,然後將ri綁定到temp上。
注意:引用在內部存放的是一個對象的地址,它是該對象的別名。對於不可尋址的值,如文字常量,以及不同類型的對象,編譯器爲了實現引用,必鬚生成一個臨時對象,引用實際上指向該對象,但用戶不能訪問它。
如果ri不是const,那麼可以給ri賦一新值。這樣做不會修改dval的,而是修改了temp。期望對ri賦值會修改dval的程序員會發現dval沒有被修改。僅允許const引用綁定到需要臨時使用的值完全避免了這個問題,直接告訴程序員不能修改,因爲const引用是隻讀的哈~(其實就是避免程序員心理預期產生反差。。。)
注意:非const引用只能綁定到與該引用相同類型的對象。 const引用則可以綁定到不同但相關的類型的對象或綁定到右值。
- const對象的動態數組
如果我們在自由存儲區中創建的數組存儲了內置類型的const對象,則必須爲這個數組提供初始化: 因爲數組元素都是const對象,無法賦值。實現這個要求的唯一方法是對數組做值初始化。
C++允許定義類類型的const數組,但該類類型必須提供默認構造函數:
這裏便會調用string類的默認構造函數初始化數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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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針和const限定符的關係(重點!!!!!!!非常容易搞混)
const限定符和指針結合起來常見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 指向常量的指針(指向const對象的指針)
C++爲了保證不允許使用指針改變所指的const值這個特性,強制要求這個指針也必須具備const特性:
這裏cptr是一個指向double類型const對象的指針,const先頂了cptr指向的對象的類型,而並非cptr本身,所以cptr本身並不是const。所以定義的時候並不需要對它進行初始,如果需要的話,允許給cptr重新賦值,讓其指向另一個const對象。但不能通過cptr修改其所指對象的值。
而我們將一個const對象的地址賦給一個普通的非const指針也會導致編譯錯誤。
不能使用void*指針保存const對象的地址,必須使用const void*類型的指針保存const對象的地址。
下面令人頭暈的一個問題來了----à 允許把非const對象的地址賦給指向const對象的指針,例如:
但是我們不能通過cptr指針來修改dval的值!!!即使它指向的是非const對象。
然後,我們一定要知道,不能使用指向const對象的指針修改基礎對象,然而如果該指針指向了非const對象,可用其他方式修改其所指的對象,所以事實上,可以修改const指針所指向的值的,但是不能通過const對象指針來進行而已!如下所示:
通過以上,我們知道指向const對象的指針 確切的講: 自以爲指向const的指針!
- 常指針(const指針)
C++中還提供了const指針——本身的值不能被修改。
我們可以從右往左把上述定義語句讀作"指向int型對象的const指針"。與其他const量一樣,const指針的值不能被修改,這意味着不能使curErr指向其他對象。Const指針也必須在定義的時候初始化。
指針本身是const的試試並沒有說明是否能用改真真修改其所指向的對象的值。指針對象的值能否修改完全取決於該對象的類型。
- 指向常量的常指針(指向const對象的const指針)
如下可以這樣定義:
這樣pi_ptr首先是一個const指針,然後其指向一個const對象~~~
- 函數和const限定符的關係(另一難點!!!理解)
- 類中的const成員函數(常量成員函數)
其中,const是加在函數說明後面的類型修飾符,它是函數類型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在函數實現部分也要帶const關鍵字。下面舉一例子說明常成員函數的特徵。
其中print成員函數就實現了兩個版本~~~ 重載哦,輸出結果爲 5,52。 const對象默認調用const成員函數。
const修飾函數返回值其實用的並不是很多,它的含義和const修飾普通變量以及指針的含義基本相同。如下所示:
- const定義的常量在超出其作用域之後其空間會被釋放,而static定義的靜態常量在函數執行後不會釋放其存儲空間。
- static表示的是靜態的。類的靜態成員函數、靜態成員變量是和類相關的,而不是和類的具體對象相關的。即使沒有具體對象,也能調用類的靜態成員函數和成員變量。一般類的靜態函數幾乎就是一個全局函數,只不過它的作用域限於包含它的文件中。
- 在C++中,static靜態成員變量不能在類的內部初始化。在類的內部只是聲明,定義必須在類定義體的外部,通常在類的實現文件中初始化,如:double Account::Rate=2.25; static關鍵字只能用於類定義體內部的聲明中,定義時不能標示爲static
- static表示的是靜態的。類的靜態成員函數、靜態成員變量是和類相關的,而不是和類的具體對象相關的。即使沒有具體對象,也能調用類的靜態成員函數和成員變量。一般類的靜態函數幾乎就是一個全局函數,只不過它的作用域限於包含它的文件中。
其中關於static、const、static cosnt、const static成員的初始化問題:
類中的static變量是屬於類的,不屬於某個對象,它在整個程序的運行過程中只有一個副本,因此不能在定義對象時 對變量進行初始化,就是不能用構造函數進行初始化,其正確的初始化方法是:
如果const位於星號的左側,則const就是用來修飾指針所指向的變量,即指針指向的對象爲常量;如果const位於星號的右側,const就是修飾指針本身,即指針本身是常量。
如果理解了上面的所有信息,我相信應該問題不大。僅供參考~~~ 希望大家熱烈討論哈。 好了,先寫到這裏,在以後需要補充我再加東西吧。。。敲得手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