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資本市場程序化交易的風險控制策略

轉自 http://economiclaw.whu.edu.cn/Public/static/ueditor/php/upload/20141204/1417654471121414.pdf

證券市場導報 2014年8月號

 

作者簡介:葉偉,博士,中國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研究員,研究方向:量化投資、IT技術、金融工程與金融監管。

摘要:

    光大證券“816烏龍指事件”引發我國股票市場巨幅波動,將其自營部門使用的量化投資與程序化交易技術暴露在 普通股民的視野之中。對程序化交易這種新興的交易方式,究竟是殺雞儆猴限制其發展還是加強監管避免系統性風險, 成爲監管層的一個現實問題。本文提出了基於風險控制的程序化交易的概念,並分爲全新的五種類型。基於對國內的程序化交易現狀進行了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本文詳細地分析了七種風險隱患和可能產生的四種後果。本文建議建立多級風險控制體系,由交易所和會員相互協作,建立“事前報備、事中監控、事後熔斷”機制,應對程序化交易給市場帶來的 衝擊。同時,修改《證券法》和《期貨管理條例》,對程序化異常交易中被交易所熔斷技術中止的交易明確處置原則。

關鍵詞:程序化交易;量化投資;風險控制;熔斷技術

     程序化交易在國內方興未艾,但其可能帶來的市場 風險也在不斷增加, 2013年8月16日發生的光大證券烏 龍指事件就說明了程序化交易必須加強風險控制與監 管。 錯誤的策略算法、軟件漏洞、硬件故障、操作失誤 以及不可預測的市場條件都有可能導致程序化交易系統 出現故障, 而且有可能對市場造成巨幅波動,並引發系統 性風險。

     本文對程序化交易進行了深入分析,從風險控制的角 度提出了一種新的分類,分析可能引發市場巨幅波動以及 系統性風險的潛在原因, 並針對程序化交易在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應用現狀,提出建立一套事前、事中、事後的 多級風險控制體系,並建議在法理上明確處理原則。

 程序化交易的多維度分類

    程序化交易(Program Trading),是證券交易方式的一 次重大的創新。傳統交易方式下,一次交易中只買賣一種 證券,而程序化交易則可以藉助計算機系統在一次交易中 同時買賣一攬子證券。根據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 網站2013年8月份的最新規定,任何一筆同時買賣15只或 以上股票的集中性交易都可以視爲程序化交易,在之前的NYSE程序化交易還包括了應一攬子股票的總價值需要 達到100萬美元的條件。目前,關於程序化交易國際學術 界和產業界並沒有一個統一權威的定義, 在國內,通常 意義下的程序化交易主要是應用計算機和現代化網絡系 統,按照預先設置好的交易模型和規則,在模型條件被 觸發的時候,由計算機瞬間完成組合交易指令,實現自 動下單的一種新興的電子化交易方式。也就是說,我國 資本市場對程序化交易的理解,不再如紐交所那樣着重 突出交易規模和集中性, 而只強調交易模型和計算機程 序在交易中的重要性。

     從金融工程和量化投資的角度來講,程序化交易,從 交易的頻次方面可以分爲高頻交易和低頻交易。 按交 易目的與動機來劃分,程序化交易主要可分爲套保、套 利、投機等三種。 一個具體的投資交易過程,又可以包 括交易的決策制定與交易執行方式兩個部分(參見圖1)。

     而從監管者的角度,更關注的是程序化交易產生的潛 在風險。基於當前現狀,只有在一日內完成的程序化交 易, 纔有可能對市場產生瞬間巨幅波動。從風險控制與 便於監管的角度,在此將一日內完成的程序化交易做一個 全新的分類,其決策制定的策略可以分爲如下五類

     一是 套利與套保型策略:就是通過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不同類型 的標的物的價格差異獲取收益或套期保值,它包括了跨品 種套利、跨市場套利、跨期套利、期權套利、期現套利、 統計套利以及期現套保、 期權套保等類型。

     二是預測型 策略:針對同一種類型的標的物,利用他們的歷史表現 以及投資者對當前市場情況預測未來走向。它包括趨勢預測、動量與反轉預測、阿爾法預測、久期平均、多因 子選股,以及複雜的基於支持向量機、分形理論、卡爾 曼濾波的價格預測等。

     三是事件規則型策略:針對市場 中的特殊事件以及投資者的特定規則來投資,它包括事 件投資和規則投資。

     四是自動做市商型策略: 與普通 做市商一樣, 自動做市商高頻交易者通過向市場提供買 賣訂單來提供流動性。 不同的是, 他們與投資者反向操 作。 自動做市商的高速計算機具有通過發出超級快速訂 單來發現其他投資者投資意向的能力。 例如, 在以極快 速度發出一個買單或賣單後,如果沒有被迅速成交,該 訂單將被馬上取消; 然而如果成交,系統即捕捉到大量 潛在、隱藏訂單存在的信息,以此來獲利。

    五是引發市 場跟隨型策略:捕獲市場動態、引發市場跟隨, 比如頻 繁下單/撤單,誘導型。 另外,還有一種提前獲取信息型 策略,但這種方式目前屬於違法投資策略,比如閃電交 易,已經被美國證監會禁止,納斯達克市場從2009年9月 1日開始,終止使用閃電交易指令。

     在交易執行部分,相對於人工傳統方式交易單而 言,計算機自動下單交易採用的執行算法更加快捷有 效。一般來說,執行算法的主要目標和執行平臺的主要 功能,就是最小化買入和賣出投資組合的交易成本。在 交易成本模型中,相對較小的訂單而言,較大的訂單花 費更多的執行成本,因爲流動性需求會支付越來越貴的 流動性供應。執行算法的一個常見功能就是將大單拆爲 小單執行分散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目前有三種方法可 以獲得計算機自動下單中的執行算法:自己建立算法, 使用經紀人提供的服務,或者購買第三方軟件。 現在執 行算法所採用的算法發展得非常快,已有人利用人工智 能技術、支持向量機、小波分析等複雜的技術來進行。

 

國內程序化交易的應用現狀

一、中介機構

     各證券公司作爲交易所和投資者的中間環節或中 介,在程序化交易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是風險控制的 關鍵環節之一。 經過調研我們發現,目前證券公司爲 了打造其交易業務生態圈,對投資者客戶進行了細分, 將客戶分爲大機構客戶、專業零售客戶和普通零售客戶 等,爲此證券公司提供給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的接入方式也分爲如下三種

第一類:證券公司提供交易策略和交易終端,客戶 可以直接使用。

第二種:證券公司提供策略平臺,由客戶自己在平 臺上開發。

第三種:證券公司提供接口,由客戶自己開發策略 或使用第三方平臺開發。

    其中第一種和第二種對投資者接入方式對市場帶來 的風險比較小,證券公司風險完全可控。同時證券公司 反映,由於證券公司對投資者的資金不好監控, 投資 者也不會告訴自己的具體決策策略給證券公司。如果要 做好事前報備,可以從證券公司對投資者提供接入接口 的方式來進行比較可行,同時可以加上超過一定流速權 的條件來控制。 同時證券公司還有自營業務,即利用 券商自有資金進行買賣有價證券進行盈利的業務。由於 自營部門大多會採取程序化交易來進行操作。在平常情 況下,自營部門的業績與效益是非常好的。如果公司管 理治理存在問題的話,公司自營部門和風控部門之間的 關係是非常微妙的,風控部門不願或難以對自營部門開 發或使用的軟件的風險問題進行風控管理,會部分失去 它應有的功能。 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就暴露出這樣的問 題。一個軟件的漏洞,居然可以逃過軟件公司的風控, 逃過了自營部門自身的風控,逃過了證券公司風控部門 的管理,將風險傳達到交易所。

    當前,基金公司不是交易所的會員,他們只是利用 券商的通道,採取DMA直連方式連接交易所,由基金公 司自己來做風險控制。 據調研,公募基金一般不做高頻 程序化交易, 公募基金公司有規定,上午買的股票組合 在當天下午不能賣出,基本上不能做日內交易, 對市場 瞬間波動不會產生影響。

    類似於證券公司,各期貨公司也是期貨交易所和客 戶的中間環節。通過對期貨公司的調研, 我們也發現期 貨公司提供給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的接入方式也主要分爲 如下三種:第一種,期貨公司提供接口,交易策略和交 易終端,客戶可以直接使用; 第二種,期貨公司提供接 口以及策略平臺,由客戶自己在策略平臺上開發; 第三 種,期貨公司提供接口,客戶自己或使用第三方平臺開 發策略。 其中第一種和第二種對投資者接入方式對市場帶來的風險比較小,期貨公司風險完全可控。潛在的不 確定性的風險只有可能來自第三種,即期貨公司提供接 口方式。不管哪一種接入方式,期貨公司對客戶進行程 序化交易都是掌握的。我們還了解到目前國內期貨市場 程序化交易者,主要是預測型使用者(即阿爾法預測、趨 勢型預測)、套利套保型使用者(即套利交易者和高頻交易 者)。

 二、證券期貨交易所

     目前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程序化交易採取的措施主要 有:(1)券商報盤流量控制,一個標準流速權爲40筆/秒, 一個報盤網關最多可報送1000筆/秒。 (2)交易系統可以根 據市場需求,分別對交易賬戶、券商交易單元以及某隻 股票進行停牌。目前還未對程序化交易進行報備。上海 證券交易所也類似,未對程序化交易報備。

     程序化交易在國內的商品期貨、股指期貨、ETF套利 等交易中的應用範圍日益擴大。爲加強對程序化交易的 監管,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當前已經實行T+0交易的 四家期貨交易所,即上海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 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和鄭州商品交易所都出臺了對程序化 交易的具體監管措施,建立了相應的報備制度。在此之 前,國內各期貨交易所主要採取席位流量控制的方式,來 減輕交易給生產系統帶來的壓力。由於目前國內期貨市場 程序化交易還處於初始發展階段,對交易所的技術系統壓 力並不大,但仍有必要密切監控和預防風險的發生。

      儘管四家期貨交易所都對程序化交易實行報備制 度,但不同交易所能不能從交易所層面看到哪些賬戶在 進行程序化交易仍有差異。據大商所的相關同志反映, 他們的系統從交易所層面不能看到哪些賬戶在進行程序 化交易,只有其會員單位掌握這些數據。而中金所的同 志則表示他們的系統可以從交易所層面看到哪些賬戶在 進行程序化交易。根據2013年3月份在上海期貨交易所的 培訓時與高管座談,在國內期貨市場,高頻程序化交易 量約佔他們交易量的5~10%左右。

三、投資者

    在程序化交易領域,國內參與羣體以機構投資者爲 主,與成熟市場相比,我國機構投資者的規模明顯偏 小,投資者結構不平衡的現象突出。根據中國證券業協 會2012年的研究報告,專業機構投資者自己有能力建構自己的交易策略,並具有一定的開發能力,可以實施自 己的程序化交易系統;非專業投資者則缺乏開發能力, 但對複雜交易指令和程序化交易有一定需求,需要有人 提供相應系統服務。此外,目前中國市場還不是一個國 際化的市場,國內市場的境外投資者非常有限。

 

程序化交易風險隱患分析

     程序化交易是一種全新的交易技術與交易模式。通 過分析其在國外的發展現狀以及帶來的風險與問題, 並 結合國內資本市場實際,其風險隱患可以從如下幾個方 面進行分析:

一、程序化交易模型或策略存在的潛在風險

     任何數學模型都會存在潛在的風險。 程序化交易一 般根據投資意願選擇投資策略,構建投資模型,進而進 行參數優化,不同的模型在不同的市場情況下表現出不 同的風險特徵。 有些程序化交易模型從長期來看是盈利 的,但是短期內可能會出現較大資金的回撤。 一些投資 者在這種資金回撤下可能難以繼續進行程序化交易,從 而錯過後期出現的大量盈利機會。另外,程序化交易使 得訂單更小、數量更多,加重了系統的衝擊負載,系統 的資源瓶頸、軟件缺陷可能會在瞬間成爲引爆點。程序 化交易對交易所、中介公司的系統安全運行構成了新的 挑戰。 程序化交易的交易策略存在的風險如表1所示。

表1 日內程序化交易策略模型自身存在風險的分析          
投資目的 套保、套利、投機、做市
投資行爲 階段 分類 說明 可能造成的系統性風險 可能影響的機構
投資決策過程 預測性策略 針對同一組標的
物,通過歷史表現以
及當前市場情況預測
未來走向
1.資金量大可能
導致價格瞬間大
幅波動
2.可能產生巨大
交易量,造成交
易系統壓力
證監會,
交易所
套保套利策略 通過不同標的物的價
差獲取收益
證監會,
交易所
事件規則型策略 特定事件(Events)和
固定規則(Rules)
資金量大可能導
致價格巨幅波動
證監會,
交易所
自動做市商策略   資金量大可能導
致價格巨幅波動
證監會,
交易所
引發市場跟隨型策略 捕獲市場動態、引發
市場跟隨, 比如頻
繁下單/撤單,誘導
可能造成
市場操縱
證監會
提前獲取信息策略 比如閃電交易 可能造成市場不
公平性,已被美
國證監會禁止
證監會
交易執行過程 計算機自動下單 包括拆分下單大單變
小單、規則觸發、
智能路由等
可能增加交易
系統壓力和
交易頻度
交易所
人工傳統方式 如場內電話    

     2012年10月芝加哥聯邦儲備委員會起草的一份標題 爲“在高頻交易的時代如何保持市場的安全”的報告指 出,基於涵蓋了投資操盤手、交易所、代理商的幾十個 金融行業專家的調研,他們發現: (1)在以高頻交易爲代表的程序化交易,風險控制相 比低頻交易是薄弱的,這是因爲競爭性的時間壓力逼迫 快速執行交易,而沒有更系統性的安全檢查。 (2)有些公司並沒有一套嚴格的流程來開發、測試、 佈置他們在交易算法所使用的代碼。 (3)失控的算法實際存在性比在研究之前的預估更爲 普遍。在1/2的清算中心,2/3的私有交易公司,以及被調 研的每一個交易所都經歷了一個或多個異常的算法。

二、在市場行情巨幅變化與市場異常衝擊下的潛在風險

     程序化交易並不適合所有的市場行情,但行情巨幅 變化時,使用中的程序化交易策略將可能變得不再適 合,而且在大行情到來時,用程序化交易系統所下的委 託也可能無法成交。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程序化交易可能 遭遇死循環,導致部分程序的連續觸發從而引發市場的 異常波動。在特殊場景下,程序化交易的策略也可能產 生錯誤判斷,不同投資者的算法策略可能產生廣泛趨同 的訂單,引發價格共振異常,在極端情況下可能加劇市 場波動,如果缺乏適當的價格穩定機制還可能進一步引 發瀑布效應。市場外部異常衝擊如恐怖襲擊、爆發新戰 爭、監管幹預等等,也可能帶來一些不確定風險。

三、系統故障、軟件漏洞及風險控制缺失的潛在風險

    系統故障,如由於突然停電、網絡或通訊出現突發 故障與繁忙,或因受到網絡黑客、網絡病毒的攻擊或入 侵等原因,程序化交易系統出現故障而導致交易出現問 題。交易系統軟件漏洞以及風險控制缺失也會導致不確 定性的風險。 美國騎士資本在2012年8月1日因爲一個 程序小錯誤引發美國股市短時劇烈波動而損失了4.6億 美元。中國股市2013年8月16日發生的光大證券異常交 易事件和騎士資本一樣,同樣起源於交易軟件風險控制 的缺失。

四、國內股票市場機制的缺陷引起的潛在風險

     一是流動性較差。我國的證券市場沒有做市商制度,這導致某些股票並不能保證足夠的流動性。由於證 券買賣時程序化交易並不如人工傳統交易一樣能對市場 的一些特殊情況作出靈活的應對。在投資者運用程序化 交易手段時可能會造成投資者的交易失敗。指數成份股 股票的流動性越小,風險越大。

     二是漲跌幅限制過嚴。我國的股票市場和股指期貨 市場均設有漲跌幅限制,因此程序化交易者在設計交易 策略時必須充分考慮到組合內股票的漲停或跌停情況。 買進(賣出)漲停(跌停)股票,或者是買入(賣出)漲停(跌停) 指數.均會造成交易推遲或失敗。在沒有人工監管的情 況下,程序化交易很可能造成投資錯誤。

     三是股票市場交易機制較單一、約束太多。如表2所 示, 目前我國資本市場除上交所、深交所之外交易的黃 金、債券以及貨幣ETF在2013年12月1日開始實行T+0交易 外,大多證券產品缺少T+0交易機制以及股票賣空機制, 訂單形式較單一,沒有采用較靈活的二級託管機制。

     四是交易佣金之外的剛性稅費仍然較高。交易成本 包括投資者爲完成一筆交易而支付的直接成本(Explicit Cost)和間接成本(Implicit Cost)。其中,直接成本包括印花稅、佣金、手續費等,主要與市場監管和制度因素有 關;而間接成本則是交易過程中發生的成本,主要依賴 於委託撮合時限價委託簿的狀況,與交易系統和交易機 制的設計直接相關,常用價格衝擊指數來描述間接成 本,即買賣一定金額股票所產生的反向價格變化的平均 成本。我國的股票直接交易成本主要由印花稅、券商傭 金、過戶費、證券監管費、交易經手費等費用組成,券 商的佣金已經市場化,價格壓得很低,印花稅、過戶費 和證管費還相對較高。過高的交易成本,將會限制程序 化交易的應用。交易成本下降,市場就會逐漸活躍起來。國外對於做市商等往往有交易費用上的優惠,以促 進其發展、活躍交易。目前我國股票市場(上海A股爲例) 的交易成本分佈如表3所示。 國內證券市場交易成本呈現下降趨勢,2014年上海 證券交易所10萬元交易爲0.52%的成本(滬市2014 年10 萬 元的價格衝擊成本已下降爲16個基點7, 佣金與稅費約36 個基點,合計應爲52個基點),歐美證券交易所收費普遍 較低。與境外市場的交易成本構成相比(英國和香港市 場除外),可以看出,國內印花稅等剛性收費就成爲佔 比較大的交易成本。圖2爲國際市場2007~2008年的相關 統計數據。

     五是投資者的網絡環境的交易延時較大。目前滬深 交易所從委託進入通信主機,到最後成交返回到通信主 機,延時在50毫秒左右(見表4), 與國外發達國家的交易 所相比,延時較大。爲提高系統處理效率,滬深交易所已經開始了下一代交易系統的建設規劃。同時也應該看 到,國內交易所提高交易系統處理速度具有更大的難 度,因爲其交易機制要求對每筆訂單進行前端賬戶驗 證,包括賬戶有效性、權限、持倉數量等,需要額外耗 費系統資源。

     六是中小投資者比重較大且受限於資金與技術的潛 在風險。國內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構成中散戶佔據的資本 比重相對較大,而程序化交易的應用者則多是機構投資 者。機構投資者在此佔據一定優勢,程序化交易的使用 可能會損害到中小投資的利益。中小投資者由於資金和 技術方面的限制,並且普遍缺乏投資知識,很難運用程 序化交易方法獲利。

     七是我國交易所具體規定不夠明晰的潛在風險。 我國交易所對程序化交易的風險還不夠重視,具體規定 如《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第五章《指令與成 交》仍有待進一步明晰,規定的不明確導致程序化交 易者交易策略可能觸動交易所的規定而遭受處罰。
     八是程序化交易系統缺乏具有公信力的安全認證的 潛在風險。目前,國內的期貨程序化交易系統基本上沒 有經過嚴格的測試,更不用說通過國家的什麼認證,因 而必然存在這樣或那樣的漏洞甚至是嚴重的安全問題。 綜合以上的風險隱患分析, 我們得出我國資本市場 的程序化交易的風險隱患主要是如下四類: 一是可能引 起市場的瞬間巨幅波動;二是造成的巨大交易量對交易 所交易系統帶來的巨大壓力;三是可能引起市場操縱並 造成市場競爭不公平,中小投資者處於不利地位;四是 投資者交易失敗,造成損失。

 

對程序化交易進行適度監管的具體建議

     程序化交易在國外已經如火如荼,非常普遍。 2011 年,美國的期權期貨市場,高頻程序化交易已經達到市 場交易量的60~70%。 在國內,程序化交易也正在興起, 但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市場相比,程序化交易在股指期貨、ETF市場仍處於初期階段。我們應該未雨綢繆, 防 範其發展過程中不規範行爲帶來的市場風險, 引導其在 正確的軌道上規範發展。

一、建立相關制度進行適度監管

     2012年9月26日,德國就通過了一項規範高頻交易的相關立法草案11,有針對性地防範通過高頻程序化交易 操縱證券市場交易價格。 我們也可考慮建立相關制度監管程序化交易,但是 監管的重點不再拘泥於“重大性”指標,而是重點考慮 交易指令是否干擾或延遲了交易系統的正常運轉,是否 使得第三方在交易系統中較難做出買入或賣出的決定, 是否對某些金融資產的供求關係造成錯誤或誤導。

二、事前預防

      一是可要求證券公司(或期貨公司)將超過一定流速權 且僅提供接入接口的投資者向中國證監會進行報備,或 對其使用的程序化交易系統進行安全認證。

      二是中國證監會可建立對大資金的巨量交易者的監 管制度,防止他們操縱市場。

      三是建立證券交易所與期貨交易所等一線監管機構的 協作機制,建立跨市場、跨品種聯動的價格穩定機制,完 善突發情況下的跨市場、跨品種的風險隔離機制。 四是利用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 投資基金協會等行業自律機構加強程序化交易風險控制 方面的培訓。

三、事中管理和實時監控

      1. 借鑑《美國證券交易市場準入規則》, 要求證券 公司(期貨公司)實現風險監控流程,阻止錯誤指令以及超 過交易者信用和資本所能承受的風險範圍的指令,發送 至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特別要加強其自營業務部分 的風險控制

      2. 完善交易所的核心交易系統前端控制,建立交易 前風險控制、監督系統和錯單控制服務,以及限制可在 規定時間內發送到交易所的訂單數量;限制日內交易最 大頭寸(或交易金額額度控制)等等。

      3. 基金公司及其他採取直通業務的投資者使用的程 序化交易系統應當符合風控、合規安全要求,防止引發 程序錯誤,交易異常。

四、事後熔斷和信息披露

      建議滬深交易所採取類似美國的熔斷機制。新機制 可以規定,如滬深300指數成分股在5分鐘內波動5%或以 上,交易所將暫停其交易,這使得能夠在錯誤交易被處 理之前將其從報價中剔除,並且可以宣佈臨時停市10分 鍾,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以及向相關單位通報。此外,還可以借鑑美國證監會的一些做法,討論研 究訂單最低時間限制(要求訂單必須在市場上停留500微 秒以上)、“斷路開關”等措施(12),(13)。另外,還應制定程 序化交易錯誤的信息披露制度。

五、適當修改《證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適當修改法律,增加中國證監會有權調查因爲程序化 交易錯誤而導致證券交易所(或期貨交易所)使用熔斷技術 中止的交易,並確定該交易是否可以取消的法律規定。■

(致謝:在本報告撰寫過程中曾得到中國證監會信息中心張野主任的 指導,以及周雲暉副處長、汪萌的大力協助,在此一併感謝!)

註釋:

1. U.S.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and and 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FINDINGS REGARDING THE MARKET EVENTS OF MAY 6, 2010 http://www.sec.gov/news/ studies/2010/marketevents-report.pdf.

2. 參見葉偉: 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與程序化交易的監管分析, 中國證券, 2013年第10期。

3. 參見中國證監會期貨監管一部: 海外市場高頻交易最新監管 趨勢,期貨研究前沿, 2013年第33期。

4. 參見熊熊,袁海亮,張維,張永傑: 程序化交易及其風險分 析,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科版),2011年第3期。

5. 參見中國證券業協會信息技術專業委員會自動化交易課題組: 自動化交易評估報告, 2012年。 註釋

6. 同註釋5。 7. 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場質量報告(2014),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140325/010218598983.Shtml, 2014年。

8. 同註釋5。

9. 同註釋5。

10. 參見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期貨異常交易監控指引(試行), 2010年。

11.同註釋2。

12.同註釋3。

13.參見丁鵬: 量化投資——策略與技術, 電子工業出版社,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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