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 -- 交易席位、交易单元、交易所收费

 

1.席位是什么?

如果要在证券交易所参与交易,并不是猫猫狗狗都可以,只有证券公司才能有资格向交易所报单;这是券商身为交易所会员所的独有权利。至于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都必须委托券商才可以交易,否则提交的买单卖单无法送达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席位,就是这种交易权的载体。所谓载体,更多的是体现在法律含义上,而非实际业务层面。除了交易权外,席位也承载了财产权。为了取得席位,券商须向交易所缴费。

在传统意义上,交易席位是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实质还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即取得了交易席位后才能从事实际的证券交易业务。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管理制度看,交易席位代表了会员在证券交易所拥有的权益,是会员享有交易权限的基础。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权利之一是参加交易,参加交易先要取得交易席位。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现行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至少取得并持有一个席位。证券交易所会员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购买席位,也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会员之间转让席位。证券交易所会员不得共有席位,席位也不得退回证券交易所。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会员不得将席位出租、质押,或将席位所属权益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给他人。

2.交易单元是什么?

交易单元,全称为交易者参与业务单元(Participant Business Unit,简称为PBU)。与席位不同,这是一个偏向实际业务的概念。在业务中,投资者的账户必须挂靠在券商的交易单元下,由交易所管理。

交易单元是指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设立的、参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与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机构,若要进人证券交易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要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取得交易权,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参与人。交易参与人应当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申请开设的交易单元进行证券交易,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会员参与交易及会员权限的管理通过交易单元来实现。

在技术上,交易单位可以认为是接入交易所交易主机的许可。交易单元是会员交易的逻辑身份标识,接入服务系统(MISS)是会员系统与交易系统连接的物理通道。会员的委托等业务数据在交易单元名下经MISS送入交易系统。

在结算业务中,是结算路径中的一个环节。结算路径是,中国结算根据结算参与机构的申请,为确定交收责任归属而设定的结算关系。结算路径包含证券账户、交易单元、托管单元(或清算编号)、结算账户等要素及其对应关系。

从事证券经纪、证券自营和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应当使用不同的交易单元。

出于权限控制和业务需要,有一些特殊PBU品种:债券专用PBU,港交所SPV专用PBU,银行办理股票质押特别PBU。

如果基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出于交易需要,会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按年收费;租用必须向交易所和中登申报。一个交易单元只能租用给一家机构,不可共享。交易单元必须组成联通圈,联通圈的作用是通买通卖。

3.交易单元和席位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席位事实上更多是一个概念。真正实际中用来做交易和清算的,是交易单元(PBU)。市场上很多人把交易单元叫成交易席位,是历史遗留的以讹传讹。在07年引入交易单元概念之前,席位集业务、技术、财产于一体,限制了业务发展,也无法有效进行权限控制。在07年上交所新交易系统后,交易所引入交易单元的概念,原先席位的财产权保留在席位上,实际业务由交易单元实现。席位和交易单元的区分,在2007年系统切换时市场人士的认知就模糊不清,以至于如今依然有大量业务人员将两者混淆。

上证所推出新一代交易系统后,使用PBU取代席位作为系统中的交易基本业务单位。实施PBU制度后,席位将只承载会员的财产权和交易权,而PBU承担交易业务的全部功能。二者的相对分离,可使PBU能更灵活地设置其交易属性,为会员等参与者的业务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引入交易单元,是为适应当前技术系统和交易业务发展的需要,是本所席位制度的重大改革,对交易、管理和收费模式都将产生一定变化。总的来说,它将原来席位的财产权和交易权进行了分离,将席位的财产权(即席位初费)仍保留在席位上,将席位的交易权赋予交易单元上,通过交易单元收费方式将席位的财产权与交易权挂钩。

 在收费方式上,将原来按申报流量收取席位年费的方式,借鉴国际经验,改为按交易单元的使用费、流速费和流量费收取PBU费用。此次收费方式的调整较原来的席位年费,不会对参与者产生大的影响,只是在收费结构上有一定变化。具体收费标准见有关通知。

  在体系结构上,主要的构架与席位基本保持一致,即仍采用参与者—交易单元--交易员的体系结构,交易单元通过接入服务系统(MISS)接入交易系统进行申报。
 

4.交易席位初费、交易单元使用费、流速费、流量费是什么?

比较容易混淆的是流速费和流量费。流速共15档,档数越高,订单打入交易主机的速度就越快。相应的,流速越快,交易所收取的费用越高。流量则是按照每年交易单元的申报笔数来计算。我的理解是,流速类似于宽带带宽(控制数据传输的速度);流量类似于手机流量(控制数据传输的总量)。另外,券商每获得一个席位,便可获得一个免交使用费的交易单元。

流速权:代表该交易员所分配到的报单权利,该值不完全是指交易员的订单申报速度,而是指允许该交易员的在途订单量(即所允许的订单发出去之后未收到响应的最大订单数量);在途订单量和后台处理订单的平均时间共同决定了订单的处理速度。具体到在途订单量的值是交易系统根据用户链路类型、流速权和对应的一些参数进行计算而得,参数对全市场一致。

报盘机界面(也即EzOES界面)上显示有“流速权值”,分为流速权申报性能两个部分,用“/”分割;PBU登录成功之后,界面上显示该项数值。

  • 流速权指PBU在交易所注册过的流速权值,代表该操作员的订单最大发送能力,该项值由交易主机返回;
  • 申报性能指上一分钟内写到委托确认表的记录条数。

会员新购的交易单元,每个交易单元可免费获得一份流速额度。各会员免费流速额度按其持有的席位总数加新购交易单元总数乘以标准流速(约为10笔/秒)计算。目前本所暂不对单个标准流速进行上限控制,以会员实时交易测得的流速为准。

从席位切换为交易单元后,原来按流量收取的席位年费将调整为交易单元使用费、接入交易系统流速费和流量费,具体收费方式如下:

1、交易席位初费

      交易席位(非B股)的初费为60 万元/个,B 股席位为7.5 万美元/个。

2、交易单元使用费
    会员等机构拥有的每个席位可抵免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费;对超出其席位数量的部分,本所收取每个交易单元每年5万元的交易单元使用费(2010年12月1日起,暂免收取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专用的交易单元使用费)

3、流速费
    会员等机构接入交易系统流速之和超出其免费流速额度时,超出部分每年按每个标准流速计收1万元的流速费(2010年12月1日起,暂免收取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专用的交易单元流速费)

4、流量费

1.计费期间为上年 12 月 1 日至当年 11 月 30 日

2.流量费=(该机构所用交易单元的年交易类申报笔数总和-3万笔/年×持有席位数)×0.10 元+(该机构所用交易单元的年非交易类申报笔数总和-3万笔/年×持有席位数)×0.01元

3.2010年12月1日起,暂免收取各交易参与人参与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的流量费

4.暂免收取货币ETF、债券ETF的交易单元流量费

5.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暂免收取期权经营机构流量费


   

上交所流速权业务办理介绍:http://biz.sse.com.cn/ps/zhs/hyzq/gs_lspzywbl.shtml

交易所通知: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member/c/c_20150912_3985942.shtml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charge/c/c_20150912_3985978.shtml

 

上交所收费和代收税费表: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charge/c/c_20150912_39859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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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上交所相关规则指南

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实施细则》涉及交易参与人若干条款的通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联通业务办理指南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租用会员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实施细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个券商可以有很多个交易单元,交易所采用随机+轮询机制读取每个交易单元的订单。 所以如果你租用独立的交易单元,或者租用人数较少的交易单元,你的订单有更大的机会早点被交易所读取执行。

 

  下图比较了普通交易和快速交易的区别,这里的普通交易和快速交易用的同一个交易单元,只是两者在接入交易单元之前订单所走的路径不同所以速度不同。如果想要更快,可以对下图的快速交易使用独立交易单元,但独立交易单元价格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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