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雲技術混合架構的三個認識誤區

文/Stephen Orban,AWS企業戰略主管

“生命中最艱難的命題,就是弄清哪些橋樑能夠通過而哪些不能。”

–大衛·羅素

我以一位負責以雲服務爲基礎實現多種業務解決方案交付工作的CIO的身份表達自己對混合架構的觀點。在過去五個月中,我有幸參與到十幾次高層對話當中,交流對象包括多位來自大型企業的CIO與CTO。以此議題爲基礎,我進一步堅定了自己的觀點。與此同時,我還閱讀了大量與混合架構相關的文章與博文,但在我看來業界對於雲環境下混合架構的認知仍然不夠確切。


企業接納雲技術的理由可謂多種多樣。雲用戶已經從靈活性增長、成本降低以及全球影響力改進等多個角度從中獲益。在與多位CIO的交談當中,我發現雲技術切實幫助他們將原本無法轉化爲商業收益的寶貴資源改造成新的價值來源。換句話來說,基礎設施管理已經由毫無特色可言的日常事務變成了其產品與服務構建、甚至是品牌知名度提升工作中的重要內容。

也就是說,大部分企業IT部門目前已經建立起自己的基礎設施與運營管理機制。我曾與多位CIO進行交流,他們都希望能夠儘快將基礎設施遷移到雲環境當中,但他們也意識到要讓雲技術真正以有意義的方式發揮作用仍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這段旅程中,企業需要找到理想的途徑以保持現有系統繼續順暢運作,同時最大程度發揮現有投資成果的潛在價值。在我之前的《企業的雲之旅程》一文中,我討論過企業應如何利用AWS Virtual Private Cloud(簡稱VPC)以及Direct Connect實現內部基礎設施與AWS的對接,從而構建起混合架構。這樣的混合架構對我而言最具實際意義,同時也成爲衆多企業在探索最大程度發掘雲技術優勢的過程中所遵循的必要步驟。

不過除此之外,關於混合架構的探討也涉及到更爲複雜的內容。我發現目前市場上流行着三種認識誤區,雖然初聽起來似乎有理、但在經過抽絲剝繭的分析後就會發現其根本站不住腳。這三類誤區包括:

誤區一:混合是一項永久性目標。

在這種觀點中,永久性的表述有些太過絕對。大型企業由於擁有規模龐大的遺留系統而需要在較長週期中運行其混合雲架構,其時間甚至可能長達數年。每一家企業的雲旅程都會有所差別,而且每家企業都有着適合自己的推進速度。不過我真的很難想象在若干年之後,仍有大量企業繼續運行屬於自己的數據中心體系。雖然三年預期似乎顯得太過激進,但我相信這一週期絕不會超過十五年。而且就目前來看,加快這一轉變的推進因素有以下四點:
1.雲服務供應商所具備的規模化經濟效應將隨普及程度的持續提高而不斷增強。而這些優勢將以多種方式給雲服務買家帶來更具競爭力的回報。
2.雲技術在創新速度方面已經達到前所未有之水平。AWS在2014年年內發佈超過515項增強成果,這一創新規模相當於此前三年內每年成果的二倍。
3.企業用於運行其業務流程(包括電子郵件、生產力、HR以及CRM等)的技術方案開始越來越多地依託於雲平臺實現。
4.能夠幫助企業將現有業務遷移至雲環境當中的技術與業務方案在數量上不斷增加。大家可以查看AWS MarketplaceAWS合作伙伴網絡以瞭解詳盡信息。

誤區二:混合架構允許大家以無縫化方式在內部基礎設施與雲環境之間實現應用程序遷移。

從表面上看,一論調似乎頗具吸引力。它假定雲與內部基礎設施具備同樣的容量水平。我確實發現不少企業在管理內部基礎設施方面擁有出色的表現。但與此同時,很多企業正是出於在功能與容量方面受到內部設施制約的理由纔開始嘗試雲服務方案,例如真正的彈性、安全性水平、按使用量計費以及持續性創新等等。如果利用混合架構來實現應用程序在數據中心與雲環境之間的無縫化遷移,那麼功能發揮空間將被束縛在最低水平。

誤區三:混合架構允許用戶以無縫化方式在不同雲服務供應商之間進行應用程序代理切換。

這種觀點受到多種因素影響,因此值得深入探討。企業利用多種不同類型的雲解決方案滿足其實際業務需求。其中通常包含一系列基礎設施服務以及運行在企業內部數據中心之外(往往在AWS之上)的打包解決方案。這種處理方式完全合理,IT管理者應該審視其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並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最理想的解決工具。

最讓我擔心的是,企業可能陷入一種不切實際的預期陷阱,即希望利用架構實現單一應用程序在多家不同雲服務供應商的平臺之上無縫遷移。我很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這種效果的迫使需求——能夠將不同雲環境結合在一起協同運作,聽起來確實極具吸引力。遺憾的是,這種思路往往會首先抵消掉企業在雲環境下本該擁有的生產力提升效果。我一直認爲這是一種迫使自己重新迴歸起點的愚蠢作法。相較於管理自有基礎設施,大家現在需要面對多種不同基礎設施方案之間的細微差別。與誤區二類似,這同樣將雲技術的實際功能束縛在了最低水平。

我也很清楚,企業可能希望遵循這一思路保證供應商以坦誠的態度與之交流,並避免被鎖定在單一供應商身上。一方面,我並不認爲選擇大型雲服務供應商真會帶來什麼潛在風險,而且雲計算業界的發展方向不太可能指向策略性運營策略。在另一方面,我認爲還有更好的辦法解決此類問題。那些能夠利用現有自動化技術打造應用程序架構的企業也將有能力可靠地再現其業務環境。這一最佳實踐將幫助這類企業充分發揮雲計算的彈性優勢,並將應用程序從基礎設施中加以解耦。如果處理得當,只要擁有令人信服的充分理由,企業完全能夠在無甚負擔的前提下在不同雲服務供應商之間自由遷移。

技術決策有時候確實是個難題,而且作出的選擇往往不夠完美。但創建一套混合架構卻用不着這樣瞻前顧後。如果大家就這一議題有自己的觀點,請在評論中與我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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