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干係人管理-由袁崇煥想到的,不得不死

     380年前的中秋節,註定成爲清史愛好者的不朽話題,因爲這一天,明崇禎三年即後金天聰四年(1630年)八月十六日(9月22日),明兵部尚書、薊遼督師袁崇煥,慘遭磔刑,含冤離世。閻崇年老師稱之爲“曠世悲劇”,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袁崇煥的死我們看看閻崇年老師的評論:

      1,可惜的年華,盛年遭難。袁崇煥被磔殺這一年是47歲,正當盛年的時候,這樣爲國爲 民、朝氣蓬勃、捨生忘死、仁智勇廉的人,死於敵人之手尚且可惜,何況是被自己的人殺害?
      2,誣衊的罪名,“欺君通敵”。
      3,殘酷的刑法,慘遭磔刑。袁崇煥是大明皇朝的兵部尚書、右副都御史、薊遼督師,連續取得寧遠、寧錦、保衛北京的三次大捷,竟然遭到最殘酷的千刀萬剮的刑罰,“八議”對他也沒有用。崇禎皇帝置一切於不顧,用最殘酷的刑罰——磔刑,殺害了袁崇煥。
      4,可悲的民怨,民恨衆怨。
      5,清貧的督師,不貪分文。
      6,悲慘的家庭,身後無子。
      7,痛心的身後,屍無葬處。
      8,尷尬的平反,敵朝昭雪。死152年以後,由清朝乾隆皇帝正式公開給予平反。

      然而,大明王朝百官歡喜、百姓稱快,這一和閻崇年老師評論強烈反差的現象卻讓我不得不懷疑,歷史上的袁崇煥到底落了個如此的下場。難道僅僅可以用一個“冤”字了得,

      (1)、爲什麼袁崇煥落難,沒有形成拯救的勢力,何況他功勳卓越,難道他背棄了所有人,那東林黨的同伴們都幹什麼去了,他多年的戰友同僚當時都在做什麼呢?

      (2)、爲什麼皇太極簡單的反間計卻除掉了袁崇煥,整個大明王朝都沒有看出來麼?

      (3)、皇上爲什麼輕信了太監的一面之詞,爲什麼不考慮多年的護國之功呢,堅決要處死呢?

      百思不得其解,我不相信大明天子百官如此的魯莽和輕率,所以,可以肯定的說,袁崇煥之死,不是死在技術執行層面,而是死在思想價值層面,說白了,如果歷史是這樣,那麼就是皇上被洗腦了,文武大臣被洗腦了,黎明百姓被洗腦了。

      籠統的解釋上面的問題之後,問題又出來了,爲什麼只有袁崇煥遇到了這種事情呢,實際上,明末時期,犯過大過錯的人很多,袁崇煥這麼倒黴,是巧合麼?

      絕對不是巧合,問題應該處在袁崇煥本人身上,沒有人爲他說話,或者說沒有形成有利於他的勢力,這本身說明了他做人的問題。大家都不幫你,一定是你自己居功自傲,翹尾巴了,漸漸的,對其他利益集團形成了衝擊,你不死纔怪呢。

      所以,袁崇煥之死的解釋就很清晰了,符合歷史發展的規律,符合道德倫理評判的標準,也不是什麼曠世冤案了,只不過官場權利鬥爭的必然結果罷了。也就沒有必要大驚小怪了。

   

      這個問題到項目管理上就是項目干係人管理,袁崇煥顯然沒有做好。

       項目干係人又稱爲項目相關利益者,是指積極參與項目、或其利益會受到項目執行或完成情況影響的個人或組織。項目干係人對項目的目的和結果施加影響。項目管理團隊必須識別項目干係人,確定他們的需求和期望,盡最大可能地管理與需求相關的影響,以獲得項目的成功。

      項目不同的干係人對項目有不同的期望和需求,他們關注的目標和重點常常相去甚遠。例如,業主也許十分在意時間進度,設計師往往更注重技術一流,政府部門可能關心稅收,附近社區的公衆則希望儘量減少不利的環境影響等。弄清楚哪些是項目干係人,他們各自的需求和期望是什麼,這一點對項目管理者來說非常重要。只有這樣,才能對干係人的需求和期望進行管理並施加影響,調動其積極因素,化解其消極影響,以確保項目獲得成功。

      一般軟件項目,干係人都有誰呢?項目經理(項目範圍內老大)、項目組(項目執行結機構,可細分)、客戶(客戶領導、客戶接口人等)、監理(一般是第三方)、測試(系統測試)、運維(服務器、網絡、客服)、第三方(外部資源,受制約角色)、部門領導(指手畫腳的人)、公司財務(成本覈算,報銷費用)、公司質量(9000流程,文檔管理)、公司人事(人員配備,招聘)等等。

      干係人並不是孤立的,交叉博弈,區分重要與非重要,逐步形成各個集團。

      我們要做的事情就是,每個勢力集團的需求是什麼,利益點在哪裏,因勢利導,項目唯有這樣,才能執行到最後一刻,也就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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