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與散

    上個月,我去了湖南衡陽實施一個做批發徐福記的客戶,這個客戶在實施我們軟件之前,正
用一款軟件開單的,他們在用當前這一款軟件開單時,我看到這樣的現象,比如說商品名稱
是“徐
福記八角芝麻醬餡巧克力 1*6”,規格是“1*6”的,在打單的時候,他們打銷售單寫數量
是寫301
包。我當時就覺得奇怪,爲什麼不直接寫50箱1包,這樣對倉庫拿貨時,不是很清晰
嗎?這個客戶
的開單員說,當前這款軟件不支持,還要手工計算一下。
    接下來換成用我們的軟件了,我們在顯示的件與散的時候,很直觀的,比如2件3包、4件、8
,但是客戶已經習慣了以前的做法,非得要換算成最小單位來,然後再用手工算一下多少件
多少包
,我到現在還是想不通,他們爲什麼要這樣做,難道還要把每一箱打開來算一下有多少
包嗎?有這
個必要嗎?我在湖南邵陽實施徐福記的客戶時,當時客戶也是要求在打印送貨單時
候,把最小單位
打出來,爲了好給倉庫檢貨,我說沒這個必要,直接打印10箱5包、20箱1包給
倉庫檢貨不是更直觀
嗎?如果換成最小單位時,比如10箱5包的,規格是“1*6”,那最小單位
是:65包,交給倉庫檢貨
時,他還把65包計算一下出多少件多少包,我覺得完全沒有這個必要
的。看來還是觀念在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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