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這麼好,微風也不燥,講個美好的故事吧。
高中復讀那年,同桌是一個極作的女孩。
作到啥程度呢?
每次進教室,都是含羞低頭,扭着身子,忸怩跑向座位。那種恍若萬千雙眼集於一身的被關注感,在我當時看來,真是幼稚極了。對,年少的我還算較睿智,傻是長大後才退化的事。
坐下後,她就開始翻她桌下的日記本,皺着眉懷疑日記又被人偷看,而且是男生。
這一切尚能容忍,可是每次考試她拿着我的英語試卷,緊緊盯着,眼睛忽然變成放大鏡似的,挨個給我檢查,不知道是想看看老師是否給我看錯呢還是幫我查缺補漏。我那時英語非常good,在班裏基本屬於best。
有幾次我忍不住想告訴她:每次考這麼多,我也不是有意的,考少的實力我實在沒有。
更讓我忍無可忍的是,她看完我的試卷就開始甩臉子。
忍無可忍,我就主動要求調到最後面那張桌子,和一個男生同桌了。
別煩了,步入正題,故事開始了。
同桌是個內向的男生,我的主動請纓在那個男女基本不說話的年代,也算比較大膽。當我抱着一大摞書走向他的時候,他已經撐好了鬆緊帶迎接我了。——我們那時沒有金屬的擋書板,書本豎好,鬆緊帶繞兩圈就完美了。我很感動他如此友好的歡迎我的入駐。
放學後去排隊打飯,他在我的前面,回頭伸手要我的快餐杯,插隊的事我不做,搖了搖手,他有點尷尬。
後來我看見他拿着熱水瓶打水回來,就很自然的和他打招呼,他紅了臉,低着頭,跑了。我直擔心熱水濺出來燙着他。
我考上大學後,同班的一個老鄉和我說,他有個同學打聽我的消息,還讓他轉告我,說我寫作有天賦,別放棄,還拜託他照顧我。
雖然他不肯透漏他的名字,我知道是我的生涯極短的同桌。
前幾年我們一家參加一個戶外組織的青島海邊一日遊,我忽然看見他一家三口,我很想和他打招呼,可他還是像以前一樣,羞澀的裝沒看見我。
說到我的寫作,慚愧的很,沒什麼天賦,不過能自如應付高考作文罷了。
我記得語文老師經常拿着我的作文在隔壁班裏讀,讀完後就放到我們班講臺上。
所以每次語文試卷發下來,我的第二張試卷都得去講臺找。
好幾次找不到。
有一次有個女生告訴我,好像在誰桌洞裏。
誰頭髮極長,中分,幾乎遮住了雙眼。穿着極肥大的褲子,扎着極松的腰帶,褲子似乎都要掉下來,那個時候學校外的社會人士很流行這種穿法。
而且他似乎有羣社會朋友,不住男宿舍,在外面租房子。週六還出去喝酒,這一切都是班主任在班會開批判大會時我們知道的。
我順利要回來我的帶着作文的試卷。
下一次又找不到,再去,果然被扣押。
再找不到,再去,臺詞極簡潔:
給我!
他頭也不擡,把試卷胡亂放到高高的書架上。
後來我調座,他就在我的後面。
每次考試,還是得找他要回我的語文試卷。更簡單了,頭也不回,“給我!”
現在,我才覺得自己當時有點小氣。
除此之外似乎也沒對過話。
畢業之前,要交一寸照片,他忽然戳了我一下,我回頭,他給我一張黑白照片,認了半天才發現平頭的少年竟然是他。
他很羞澀的問我:梳平頭好看還是現在好看。
當然是平頭好看!我說。
第二天早上,他忽然變成平頭,在全班驚詫的眼神裏,淡然走向他的座位。
這個誰,他的名字我是一個字也記不起了。
塞林格說,有人認爲愛是性,是婚姻,是清晨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許真是這樣的,萊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麼想嗎,我覺得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
真的,那些羞澀的純真的不敢說的感情,真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