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工程的國家標準(總結)

軟件工程國家標準分爲六大類

1、 專業基礎標準

2、 過程標準

3、 質量標準

4、 技術與管理標準

5、 工具與方法標準

6、 數據標準

 

大綱將軟件工程標準分爲4大類:

1、 基礎標準
軟件工程術語
信息處理 數據流程圖、程序流程圖、系統流程圖、程序網絡圖的文件編輯符號及約定
信息處理系統 計算機配置圖符號及約定

2、 開發標準
信息技術 軟件生存週期過程
軟件支持環境
軟件維護指南

3、 文檔標準
軟件文檔管理指南
計算機軟件產品開發文件編制指南
計算機軟件需求說明編制指南

4、 管理標準
計算機軟件配置管理計劃規範
信息技術 軟件產品評價 質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
計算機軟件質量保證計劃規範
計算機軟件可靠性和可維護性管理

 

標準化工作的特徵包括橫向綜合性、政策性和統一性。標準應以科學、技術和經驗的綜合成果爲基礎

標準化工作的任務是制定標準、組織實施標準和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標準化的實質是通過制定、發佈和實施標準,達到統一

標準化的目的是獲得最佳秩序和社會效益

標準化的基礎原理是統一原理、簡化原理、協調原理和最優化原理

制定標準應遵循的原則是:

1、 應當有利於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體健康,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保護環境

2、 應當有利於合理利用國家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提高經濟效益,並符合使用要求,有利於產品的通用互換,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

3、 應當有利於促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對外貿易。

 

標準化機構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

信息技術領域:電氣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Internet協會、國際Web聯盟(W3C)(行業標準)

在中國,按照國務院授權,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管理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統一管理全國標準化工作。全國信息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國家標管委領導下負責信息技術領域國家標準的規劃和制訂工作。

 

根據制定機構和適用範圍的不同,標準按類型劃分,可分爲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

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區域/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

1、 國際標準:是指由國際聯合機構制定和公佈,提供各國參考的標準,ISO、IEC、ITU

2、 國家標準:是指由政府或國家級的機構制定或批准,適用於全國範圍的標準,
GB或GB/T: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由國標委制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准和公佈
FIPS-NBS:美國國家標準局聯邦信息處理標準
BS:英國國家標準
JIS:日本工業標準

3、 行業標準:是指由行業機構、學術團隊或國防機構制定,並適用於某個業務領域的標準,IEEE:電氣電子工程師學會標準
GJB: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軍事標準,
DOD-STD:美國國防部標準,適用於美國國防部門
MIL-S:美國軍用標準,適用於美國軍隊內部

4、 區域/地方標準:是指由區域性國際聯合機構制定和公佈,提供區域內各國參考和執行的標準
ARS:非洲地區標準
ASMO:阿拉伯標準
EN:歐洲標準
ETS:歐洲電信標準
PAS:泛美標準
國內地方標準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僅適用於本地的標準。(強制性標準)

5、 企業標準:是指一些大企業或機構,由於工作需要制定的適用於本企業或機構的標準,企業標準以Q開頭

 

各級標準之間的關係:

1、 對需要在全國範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

2、 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範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在公佈國家標準之後,該項行業標準廢止

3、 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在公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後,該項地方標準即行廢止。

4、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使用。

 

當一國產品在另一國銷售時,應當優先適用銷售地的國家標準。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爲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的地方標準,在本行政區域內是強制性標準。

強制性國家標準以GB形狀,推薦性國家標準以GB/T開頭,2001年起,指南類國家標準以GB/Z開頭,指南性標準屬於推薦性標準。

強制性標準可分爲全文強制和條文強制兩種形式

全文強制的必須在“前言”的第一段以黑體字寫明:“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爲強制性”

條文強制的在“前言”的第一段以黑體字寫明其強制性條文和非強制性條文

 

強制性內容的範圍包括:國家、人身、財產、動植的安全,產品或工程的質量、衛生、環境保護,防止欺騙、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國家需要控制的重要產品的技術要求。

 

強制標準必須執行,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屬於違法

推薦性標準自願採用,但推薦性標準一經接受並採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納入經濟合同中,就成爲各方必須遵守的技術依據,具有法律上的約束性。

 

軟件工程的33項標準全部爲推薦性標準。


研發部軟件開發國家標準
計算機軟件開發規範 GB8566-88
計算機軟件產品開發文件編制指南 GB8567-88
計算機軟件需求說明編制指南 GB9385-88
計算機軟件測試文件編制規範 GB9386-88
信息處理-程序構造及其表示法的約定 GB/T 13502-92
計算機軟件單元測試 GB/T 15532-95
軟件維護指南  GB/T 14079-93
計算機軟件需求說明編制指南  GB/T 9385-88
計算機軟件測試文件編制指南  GB/T 9386-88
計算機軟件質量保證計劃規範  GB/T 12504-90
計算機軟件可靠性和可維護性管理 GB/T 14394-93
軟件產品評價質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 GB/T 162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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