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圈真的是基因的博弈嗎?

4、5月份讀《自私的基因》,看着理查德·道金斯從原始地球推到海水產生氨基酸,再從充滿氨基酸和嘌呤、嘧啶的“原始湯”推出有遺傳性的分子用其他氨基酸進行自我複製進而取得優勢,逐漸發展成今天的各種生物,真是邏輯清晰的享受,沒有公式的數學。

就在這時候,我關注的作者@格列柯南 指出演化心理學(也包括道金斯的演化生物學)“是一個‘不過如此’的把戲”,當真是冷水潑頭(醍醐灌頂)。一看書上的確是他說的那種用“後代更容易存活”來解釋大多數問題的套路,我把這書扔下了半個多月才繼續看完。

現在想想,除了@格列柯南 提出的“證實偏差”以外,道金斯主要是栽到了博弈論上。(儘管道金斯對隨機性的問題處理得當)這種理論是他推出某種基因“後代更容易存活”的關鍵環節。

博弈論的適用範圍

這種理論雖然在商業課程中比較流行,卻也飽受爭議。比如塔勒布在《黑天鵝》中就嘲笑約翰·納什(博弈論數學家)不會在現實生活中決策;在《反脆弱》中又講了個笑話:好像還是約翰·納什,某年到黎凡特地區的市場購物,突發奇想用他的博弈論跟商販講價,結果最後談崩了,從此再也不用博弈論砍價了。

這個故事提醒我們,博弈論數學的適用範圍是有限的——就好像我們學的歐式幾何只適用於平面而不適用於球面——然而咱們這些非專業人士從來就沒學過它的適用範圍在哪,恐怕連約翰·納什這些專家沒鬧清楚。

我們知道,博弈論在觀察雙方的較量過程時,把這個過程劃分成了回合制的遊戲:每當你出一招,我出且只能出一招。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當中用互相寫信來類比基因控制生物體的過程,就是這種回合制的遊戲:基因先把信息壓縮好,過了很長一段時間生物把它表達出來,然後壓縮成基因傳給下一代。

然而當兩個人面對面較量的時候就明顯不是一人一招了。比如2015年的歐洲足球冠軍聯賽,梅西面對博阿滕做了兩個假動作,第一個動作晃掉了博阿滕的重心,第二個動作讓博阿滕在立足腳離地的情況下強行換重心而摔倒在地,嗯好像是一人一個動作,但是梅西第3個動作帶球射門球進了,博阿滕在地上還沒爬起來。簡而言之,當一方走過一個回合,另外一方可能走過不止一個回合(梅西過人非常依賴其逆天的步頻)。這種情況下博弈論的規則顯然不適用。

剛纔的較量比起寫信來似乎時間有些短暫,而道金斯也通過“無限回合博弈”來決出最終的穩定策略和佔優的基因。那麼如果我們長時間來觀察,又會如何?從我們的生活經驗來看,時間的推移往往會帶來新的問題,這樣一來我們原先博弈的問題或許就不那麼重要了。比如我們從小學到高中十幾年一直通過考試成績互相競爭,可是後來畢業了工作了,誰還看考試成績呢?據說等結婚以後,新的問題更是會接踵而至。也就是說,長期生活的遊戲規則往往比博弈論開放得多。

與現實生活相比,博弈論不過是一個遊戲,用它推論往往會掩蓋許多可能性。

基因又是什麼

道金斯給基因下了一個比較明確的定義:DNA上的一段,能決定生物的某種性狀;可它又不是一一對應的關係,首先一個長段基因往往能嵌套至少一個短的基因(好像一個長句子裏套着一個短句子),其次不同DNA上八竿子打不着的基因可能會相互作用,共同決定一個性狀。

儘管第一次看到基因的定義實在是激動人心,但是道金斯提出的嵌套結構似乎是可以隨意拼貼的:把一段基因接到一段DNA上(我們知道DNA和RNA都是由嘌呤、嘧啶組成的鏈),我們就得到了一個新的DNA;而如果有一種寄生生物釋放生殖細胞的方式和宿主完全相同,它們最有可能的出路就是互利共生,最後合二爲一,甚至連基因都融爲一體。想想吧,我們身上的細胞都有線粒體,線粒體裏有DNA,那麼線粒體原本可能是寄生在細胞裏的——好像沒有那麼激動人心了。

這種寄生生物與宿主融合的現象實在有點像那個美術課上拿一張白紙當“牛喫草”的段子:草讓牛吃了,牛喫完草走了,不留一絲痕跡。我們平時的確容易忽略一些沉默的證據,比如只認識網紅直播人就以爲做直播容易賺錢,看見別人炒股賺錢就忘了套牢的風險等等,這些沉默的證據其實都是見過的、可以想象的;而寄生融合這種現象是真沒見過,道金斯的想象實在太過驚人(據說更多精彩內容詳見其《延伸的表現型》),希望生物工程的發展能給我們帶來一些實證。

然而基因真的能決定生物的遺傳嗎?

覓母的隱喻

道金斯在尾註中語出驚人:“如果我們不是基因的複製機器,那又是什麼?”

不過他在第十一章通過類比提出,覓母是一種文化的遺傳因素。他沒說我們是覓母的複製機器,也表示文化遺傳的方式目前還不清楚。

然後我們回頭再看,好像基因決定生物性狀的過程也不是那麼清楚。然而演化心理學家就在道金斯們的基礎上擡高了基因的決定性而忽視社會文化因素的影響,製造了更多爭議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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