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你招惹了誰

再婚,你招惹了誰

洪水氾濫成災,卻遠不及“杭州殺妻案”博人眼球。恐懼再婚,成爲當下最火的話題,女性談論的焦點迅速轉移到:不敢再婚,男人可怕等。

已婚男女都陷入了沉思,有的是反思,甚至有的在偷偷地從行動上有所收斂。

再婚,真的成爲衆矢之的了。

毛澤東說:“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

案件的發生 ,是偶然但也是必然,當然這個必然性不是說女子必須付出生命代價。透過現象看本質,這樣才能對一件事件的複雜性做一個理性的判斷,隨意下定論,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武斷是非行徑。就着這樣的慘案,摻雜過多的感情進去,容易誤導不明真相的人畏懼婚姻,特別是再婚,是對高考後民政局門口排隊離婚的現象的一種質的否定,除了對離婚人羣不屑一顧外,有人在慶幸自己晚了一步,更有甚者,把“杭州殺妻案”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離奇的往離婚人羣中強塞————

人性本不壞,奈何人心醜陋。

“杭州殺妻案”的死者及殺人犯備受關注後,有人通過人肉搜索得知,殺人犯身上的種種劣跡。警方費盡周折,也只是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至於害人詳細經過,等待警方發佈。至於喫瓜羣衆如何猜測,如何活靈活現的描述,甚至陝西一女子夢到被害者被弄到化糞池裏等等,匪夷所思的想法、看法不絕於耳。

從死者前夫口裏得知,死者和殺人犯曾經是初戀,後來殺人犯發跡後從外地回來,二人同居了,且死者逼迫前夫離婚。乍聽起來,這愛情多麼忠貞不渝,婚後都對前男(女)友念念不忘,尋找機會伺機再續前緣。我們暫不論情感,但從婚姻法來說,二人開始就犯了錯誤,觸犯了法律及道德的底線,換做當今時髦詞語來說,二人就是渣男、渣女!

我國《婚姻法》第4條明文規定:夫妻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在感情破裂經勸解無效,可以走正當的法律途徑解除婚約。回頭看看當事人,死者與殺人犯未婚同居,長期不回家。前夫不同意離婚,死者採取逼迫的措施來讓前夫認輸。當然,此時的殺人犯應該算得上橫刀奪愛了,毫無疑問成爲了衆人唾棄的“第三者”。按照法律,二人都用受到法律制裁,但死者前夫或者是顧及夫妻情分,又可能怕日後難以見人,當然也有可能是不懂用法律的武器來維權,最終選擇了被動。

“三觀”不合是導致“杭州殺妻案”發生的主導因素。所謂三觀,就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我們來簡單普及一下三觀定義:世界觀,也叫宇宙觀,是哲學的樸素形態。世界觀是人們對整個世界的總的看法和根本觀點。人生觀是指對人生的看法,也就是對於人類生存的目的、價值和意義的看法。人生觀是由世界觀決定的。人生觀是一定社會或階級的意識形態,是一定社會歷史條件和社會關係的產物。價值觀是指人們在認識各種具體事物的價值的基礎上,形成的對事物價值的總的看法和根本觀點。

我們來再看一下二人的從前:死者婚後是否幸福,暫且不表,只是拿着手裏分的拆遷款30萬來肆意揮霍,甚至向前夫揚言貸款買奢侈品,以此來達到離婚的目的,看來錢對她來說,相當重要,大於夫妻感情;殺人犯一生經歷也是一路風雨,終於弄來了一筆可觀的錢財,算得上衣錦還鄉了。二人的婚後的相遇是邂逅還是預約,都顯得不那麼重要了。換句話說,如果殺人犯沒有錢,那麼死者和他再次相遇,會舊情復燃?觸景生情不是沒有,觸目傷懷也很正常,但奮不顧身去同居,想來滑稽可笑!有了一定的物質基礎,什麼事都敢做了,加上前夫能力平平。應驗了那句話:財大氣粗!聽聽死者對前夫的逼迫,足以表明殺人犯對其信誓旦旦的承諾,情感的,物質的,毫無疑問物質利益是離婚的誘因。

有這麼一句話:“外貌決定有沒有可能在一起,性格覺得適不適合在一起,物質決定能不能穩定的在一起,信任決定能不能長久的在一起”。

蘇格拉底曾說:“任何一種天生的傾向都是可以有訓練和鍛鍊而使之在剛毅方面有所長進。”看見,蘇格拉底把品德教育培養看作是人的全面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在就“杭州殺妻案”的評論區裏,有個女士說,她在家煲湯、做菜,跪在門口等老公回來,因爲害怕。是的,看完這個案件,誰的心都不會平靜如水,一定是在感慨人性的弱點及夫妻之間的不信任度。可是,這不是劍指再婚錯誤的理由啊!

任何事情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要用辯證發展的眼光看問題,看世界,否則就是裹足不前。“杭州殺妻案”只是生活中的一個水分子,是個案,不能一葉障目不見泰山。要從內因和外因上看問題,從客觀上來處理事情。要從矛盾的普遍性和片面性來看待任何事物,不能草木皆兵。更要從質變和量變的關係來認識“杭州殺妻案”,矛盾本來就不是一朝一夕的,是積累到一定地步,才發生質的變化。

要學會透過現象看本質,而非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看人如此,對待事物更是如此。只有全面的瞭解事物的緣由經過,才能找到事情的本質,才能達到全面客觀的認識,進而作出符合規律的決策來。決不能以偏概全,以此來否定再婚的重要性。

果真如此,那麼那些在婚姻中一直不幸福的一方或雙方,怎麼辦?忍氣吞聲?偶爾出來偷偷情,求傾訴?答案,是否定的。很明顯,婚姻不幸福,那就走合法的途徑,各自支持對方的幸福,好聚好散。

王爾德說:“女人再婚,是因爲她憎恨第一任丈夫。男人再婚,是因爲他深愛第一任太太,女人是在碰運氣,男人卻是在冒險。”再婚本來是爲了重新找到幸福,因爲現存的婚姻已經讓其難以忍受,使其找不到快樂和應有的尊嚴等。

  有外國諺語說的很好:“女人再婚,是怨恨從前的丈夫;男人再婚,是懷念從前的妻子。”

  總之,再婚本身就不是什麼做了不可見人的勾當,再加上人們剛剛擺脫傳統觀念的束縛,走出不幸的婚姻還需很大的勇氣。如今出來一個“杭州殺妻案”,就令很多想再婚的女性望而卻步,一時成了驚弓之鳥。

國內外再婚幸福者舉不勝舉,同樣因爲要面子、爲了孩子而困在毫無意義的婚姻裏的人更是比比皆是。但是,再婚終究觸犯了誰?以致於多天來,大家談虎變色,畏首畏尾,好多已經成熟的想法瞬間被冷水潑了一下,回到了原點。

武則天當政時,一位大臣見她經常殺人,就向她提出建議說:“你這樣殺人,誰還敢當官呀?”武則天聽後不急不惱,只是讓那大臣晚上再來一次。當然,那大臣嚇得不知所措,天威莫測呀。當天晚上,武則天讓人在殿臺上點了一把大火,黑暗中的飛蛾見火便紛紛撲來,結果飛來多少,就燒死多少,可還是不斷地有飛蛾撲來。武則天笑着對那大臣說:“這叫飛蛾撲火,自取滅亡,本性難移吧!”那大臣立刻明白了武則天的用意。看來,只要有高官厚祿,要當官的人會源源不斷,哪裏會殺得盡呢?退一萬步說,就是再婚不幸福,物慾橫流的時代,思想如此前衛的今天,誰又能阻擋住再婚的熱浪!

再婚本沒錯,錯的是婚姻觀出錯的男女們。

不過,動輒就離婚的,纔是最大的衝動!婚姻無法繼續的,一句話,爲了各自幸福,微微笑,揮揮手,說聲“再見”,這纔是真正的紳士淑女。

不輕易離婚,但離婚了,就要追求一種新生活,那就是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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