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你招惹了谁

再婚,你招惹了谁

洪水泛滥成灾,却远不及“杭州杀妻案”博人眼球。恐惧再婚,成为当下最火的话题,女性谈论的焦点迅速转移到:不敢再婚,男人可怕等。

已婚男女都陷入了沉思,有的是反思,甚至有的在偷偷地从行动上有所收敛。

再婚,真的成为众矢之的了。

毛泽东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案件的发生 ,是偶然但也是必然,当然这个必然性不是说女子必须付出生命代价。透过现象看本质,这样才能对一件事件的复杂性做一个理性的判断,随意下定论,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武断是非行径。就着这样的惨案,掺杂过多的感情进去,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人畏惧婚姻,特别是再婚,是对高考后民政局门口排队离婚的现象的一种质的否定,除了对离婚人群不屑一顾外,有人在庆幸自己晚了一步,更有甚者,把“杭州杀妻案”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离奇的往离婚人群中强塞————

人性本不坏,奈何人心丑陋。

“杭州杀妻案”的死者及杀人犯备受关注后,有人通过人肉搜索得知,杀人犯身上的种种劣迹。警方费尽周折,也只是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至于害人详细经过,等待警方发布。至于吃瓜群众如何猜测,如何活灵活现的描述,甚至陕西一女子梦到被害者被弄到化粪池里等等,匪夷所思的想法、看法不绝于耳。

从死者前夫口里得知,死者和杀人犯曾经是初恋,后来杀人犯发迹后从外地回来,二人同居了,且死者逼迫前夫离婚。乍听起来,这爱情多么忠贞不渝,婚后都对前男(女)友念念不忘,寻找机会伺机再续前缘。我们暂不论情感,但从婚姻法来说,二人开始就犯了错误,触犯了法律及道德的底线,换做当今时髦词语来说,二人就是渣男、渣女!

我国《婚姻法》第4条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感情破裂经劝解无效,可以走正当的法律途径解除婚约。回头看看当事人,死者与杀人犯未婚同居,长期不回家。前夫不同意离婚,死者采取逼迫的措施来让前夫认输。当然,此时的杀人犯应该算得上横刀夺爱了,毫无疑问成为了众人唾弃的“第三者”。按照法律,二人都用受到法律制裁,但死者前夫或者是顾及夫妻情分,又可能怕日后难以见人,当然也有可能是不懂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最终选择了被动。

“三观”不合是导致“杭州杀妻案”发生的主导因素。所谓三观,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来简单普及一下三观定义:世界观,也叫宇宙观,是哲学的朴素形态。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人生观是指对人生的看法,也就是对于人类生存的目的、价值和意义的看法。人生观是由世界观决定的。人生观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的产物。价值观是指人们在认识各种具体事物的价值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事物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我们来再看一下二人的从前:死者婚后是否幸福,暂且不表,只是拿着手里分的拆迁款30万来肆意挥霍,甚至向前夫扬言贷款买奢侈品,以此来达到离婚的目的,看来钱对她来说,相当重要,大于夫妻感情;杀人犯一生经历也是一路风雨,终于弄来了一笔可观的钱财,算得上衣锦还乡了。二人的婚后的相遇是邂逅还是预约,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换句话说,如果杀人犯没有钱,那么死者和他再次相遇,会旧情复燃?触景生情不是没有,触目伤怀也很正常,但奋不顾身去同居,想来滑稽可笑!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什么事都敢做了,加上前夫能力平平。应验了那句话:财大气粗!听听死者对前夫的逼迫,足以表明杀人犯对其信誓旦旦的承诺,情感的,物质的,毫无疑问物质利益是离婚的诱因。

有这么一句话:“外貌决定有没有可能在一起,性格觉得适不适合在一起,物质决定能不能稳定的在一起,信任决定能不能长久的在一起”。

苏格拉底曾说:“任何一种天生的倾向都是可以有训练和锻炼而使之在刚毅方面有所长进。”看见,苏格拉底把品德教育培养看作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就“杭州杀妻案”的评论区里,有个女士说,她在家煲汤、做菜,跪在门口等老公回来,因为害怕。是的,看完这个案件,谁的心都不会平静如水,一定是在感慨人性的弱点及夫妻之间的不信任度。可是,这不是剑指再婚错误的理由啊!

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要用辩证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看世界,否则就是裹足不前。“杭州杀妻案”只是生活中的一个水分子,是个案,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要从内因和外因上看问题,从客观上来处理事情。要从矛盾的普遍性和片面性来看待任何事物,不能草木皆兵。更要从质变和量变的关系来认识“杭州杀妻案”,矛盾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的,是积累到一定地步,才发生质的变化。

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而非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看人如此,对待事物更是如此。只有全面的了解事物的缘由经过,才能找到事情的本质,才能达到全面客观的认识,进而作出符合规律的决策来。决不能以偏概全,以此来否定再婚的重要性。

果真如此,那么那些在婚姻中一直不幸福的一方或双方,怎么办?忍气吞声?偶尔出来偷偷情,求倾诉?答案,是否定的。很明显,婚姻不幸福,那就走合法的途径,各自支持对方的幸福,好聚好散。

王尔德说:“女人再婚,是因为她憎恨第一任丈夫。男人再婚,是因为他深爱第一任太太,女人是在碰运气,男人却是在冒险。”再婚本来是为了重新找到幸福,因为现存的婚姻已经让其难以忍受,使其找不到快乐和应有的尊严等。

  有外国谚语说的很好:“女人再婚,是怨恨从前的丈夫;男人再婚,是怀念从前的妻子。”

  总之,再婚本身就不是什么做了不可见人的勾当,再加上人们刚刚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走出不幸的婚姻还需很大的勇气。如今出来一个“杭州杀妻案”,就令很多想再婚的女性望而却步,一时成了惊弓之鸟。

国内外再婚幸福者举不胜举,同样因为要面子、为了孩子而困在毫无意义的婚姻里的人更是比比皆是。但是,再婚终究触犯了谁?以致于多天来,大家谈虎变色,畏首畏尾,好多已经成熟的想法瞬间被冷水泼了一下,回到了原点。

武则天当政时,一位大臣见她经常杀人,就向她提出建议说:“你这样杀人,谁还敢当官呀?”武则天听后不急不恼,只是让那大臣晚上再来一次。当然,那大臣吓得不知所措,天威莫测呀。当天晚上,武则天让人在殿台上点了一把大火,黑暗中的飞蛾见火便纷纷扑来,结果飞来多少,就烧死多少,可还是不断地有飞蛾扑来。武则天笑着对那大臣说:“这叫飞蛾扑火,自取灭亡,本性难移吧!”那大臣立刻明白了武则天的用意。看来,只要有高官厚禄,要当官的人会源源不断,哪里会杀得尽呢?退一万步说,就是再婚不幸福,物欲横流的时代,思想如此前卫的今天,谁又能阻挡住再婚的热浪!

再婚本没错,错的是婚姻观出错的男女们。

不过,动辄就离婚的,才是最大的冲动!婚姻无法继续的,一句话,为了各自幸福,微微笑,挥挥手,说声“再见”,这才是真正的绅士淑女。

不轻易离婚,但离婚了,就要追求一种新生活,那就是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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