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的什麼年紀做什麼事兒

什麼年齡該做什麼事,讀書的時候就該好好讀書,不要談戀愛。

雖然我的父母從來沒有這樣約束我,但我一直是這麼約束自己的,小學到中學都讀書爲主,雖然有暗戀的男生,可是從來不敢表白。

當然我沒有那麼清高,真的像人家說的那樣——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

我沒有像別的女孩那樣早戀,化妝,把心思花在外貌上,一定程度是跟我從小也比較乖,確實是個乖學生。

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從小都很自卑,對自己的身材太自卑,小時候就是那種微胖身材,又比較早熟——接受各種女孩子應該苗條、白皙這樣的觀念。

一度因爲自己的身材,不敢向喜歡的男孩表白,更加不可能早戀,如果暗戀也算的話,那我早就戀了。

讀了大學之後,身材的焦慮加上社恐使我更加不敢談戀愛,並且給自己下了死命令——畢業以後再談戀愛。

誰知道畢業以後所從事的單位以女性居多,雖然也有男性,但要麼已婚已育,要麼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也擦不出火花。

好吧,即便是有喜歡的同事,但我也忌諱辦公室戀情。加上自己是千年老宅,社恐,交際圈窄到人神共憤。

so~婚事只能靠相親,可素,對於相親我是極其反感。

相親和自由戀愛真的是兩碼事,相親的目的性尤其強烈,都是奔着結婚去的,而且不僅是兩家父母都知情,還有第三方——媒人。

這樣的話,兩個年輕人交往就不純粹了。總是會受到家長的干擾,談的也不快活。

當然我也是極其恐婚的,根源一方面來自自己父母的不幸婚姻,一方面是社會中女性的處境。

一直到如今,我已經過了30歲的門檻,早已錯過了傳統意義上的婚娶年紀。

但我從來沒有因此決定自己就應該像菜市場上晚市的蔬菜那樣應該賤賣,並且也不會降低擇偶標準。

好的,你問我的擇偶標準是什麼?

1.首先要彼此閤眼緣,不合眼緣的話根本不會再繼續談下去。

2.尊重女性,把做家務、帶孩子當己任,而不是覺得這都是女人的事情。

3.彼此有共同愛好,聊得來,願意支持彼此的理想,互相成全。

4.有上進心,因爲我自己就一個很有上進心的人。我一直在學習在進步,如果對方不愛學習,落後我太多,我會看不起他的。

最後,我想說,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步伐,除了九年義務教育之外,剩下的路就要自己走,有自己規劃和行動。

要勇於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而不是既想要當蕩婦又想立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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