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苦難中謙卑——我們本該成爲什麼樣子的人

習慣了追逐影子

在炎炎烈日下大汗淋漓

常常狂歡着

它距離那麼近,近在咫尺

常常懊惱着

它距離那麼遠,遠在天涯

黑暗來臨的時候

影子被混沌淹沒

分不清咫尺

分不清天涯

我常常憎惡的黑暗

它遮住了我的眼睛

看不清前方的路

少了影子的纏繞

心卻獲得了自由

只有黑暗能容納光亮

而苦難使人蔘悟幸福

以上這段是在與朱小平老師交流過程後,‘謙卑’這兩個字一直縈繞在我的腦海中,在坐公交車的時候寫下的一段話,表達一下對謙卑的理解。

今天看了一下趙麗老師寫的文章《我的第一個男朋友》,非常感動我,甚至還有些嫉妒。

尼采把嫉妒看作是我們更深層次的自我發出的,使人混亂的但重要的信號,它揭示出我們真正想要的東西是什麼——成爲我們本該成爲的人。

我們本該成爲什麼樣子的人呢?

完全的瞭解世界是困難的,各種巨量的信息交織在一起,縱橫交錯,更迭迅速,真假難辨;我們自身作爲世界的一份子,瞭解自己也是困難的,不知道爲什麼來到這個世界,來幹什麼,有着怎樣的意義,可是就這樣堂而皇之的活了幾十年。

與我發小的故事,沒來由的,就這樣橫空出場了。

那還是初中二年級的時候,我家境算是貧寒,不僅僅是物質的貧乏,更多的是精神的貧乏,那時候我就覺得自己像是個精神殘疾的人。

我性格內向,穿着破舊,喜歡呆在教室的角落裏,偶有一兩個女生喜歡,那都是很隱晦的快樂;發小是個性格陽光,長相帥帥的,非常討人喜歡的大男孩,班裏有二十多個女生,嘻嘻哈哈的與他達成一片,他還是城鎮的孩子,家境算是殷實的。

那時候的我,是很嫉妒他的,就像我有點嫉妒趙麗老師的才華一樣。我們各自活在各自的小空間裏,他有他的快樂,我也有着自己隱晦的小幸福。

如果沒有交集,我們也就這樣平靜的度過這慌張的歲月,管他未來如何。

生活是沒有如果,發小竟然主動接近我,接近在那些女生們看起來有些髒兮兮的我,爲此他還得罪了那些快樂的女生們,永遠不能獲得原諒。

就這樣,發小走進了我的生活;毋寧說,我通過發小,打開了另外一個我不熟悉的,也不屬於我的世界,在我看來其實是挺大的世界。

那是九十年代初的時候,我家裏最值錢的三大件是鳳凰自行車、石英掛鐘和掛在屋頂的吊扇。然後全家人擠在一個通透的房間裏面,窗戶都是用塑料膜紙糊的,冬冷夏熱,尷尬至極。

第一次去發小家裏,第一次看見電冰箱,第一次看見彩電,第一次看見落地扇,第一次看見小霸王遊戲機,我的很多第一次都是在發小家裏發生的。

與我的父親是個自了漢相比,發小的父親也算是公職人員,收入穩定,不僅長得帥,性格好,還燒的一手好菜。

在那個物質相對貧乏的年代,發小的父親做了香椿芽炒雞蛋,卷在煎餅裏,差一點把舌頭吃了,忘乎所以。

因爲聊得比較投機,第一次就聊了個通宵,秉燭夜談。聊累了就繼續睡,等到發小父親做好了飯,叫我倆喫飯,都已經快中午了。

從此以後,我倆就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經常秉燭夜談。

在那些暗無天日的歲月裏,發小的家成了我逃避孤獨的世外桃源。一到暑假就在他家裏住上一個月之久。

也許母親也覺得我在家裏並不快樂吧,所以她很少去尋我,一直都很放心我在外面流浪。

從某種意義來說,那是我最早的流浪,只是自己並不自知罷了。

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心靈沒有歸屬。

我覺得從出生開始,就沒有歸屬感。我出生那年,我姥姥得病,母親要去照顧她。那一年我被姑姑看着長大,據說吃了村子裏七個母親的奶汁,一直在匆匆的趕路。

我常常說自己分不清夢與現實,其實這句話是說,我一直都活在夢裏面,逃避着現實。

分裂的戲劇衝突由此拉開了序幕,一方面逃避自己那個支離破碎的家,逃避自己那個痛苦不堪的家,逃避自己那個沒有容身之所的家,另一方面有一部分活在城市裏,活在表面光鮮的陌生裏,甚至喜歡那種陌生。

那時候我的我就已經沒有自我了,一直到現在我一直分不清我到底屬於城市還是農村,或者說既不屬於城市,也不屬於農村。

在無數的漫長的歲月裏,我一直尋找我自己——我本應該成爲什麼樣子的人呢?

記得初中畢業的那個暑假,我在家裏發着呆,發小去我家裏叫着我去縣城報名,要上高中了。

發小說:“你知道咱倆都考上高中了吧?”

我說:“知道啊。”

發小:“那咱趕緊去報名吧。”

我低下頭,停頓了一下說:“學費還沒有湊齊。”

發小:“我回家問問我媽還有嗎哈。”

就這樣,發小很快就騎自行車回來了,拿了600塊錢先替我腳上學費。九十年代的600塊,的確是一筆巨資,我永遠也忘不了這一幕。

到了縣城,報名之後,心情很是愉悅,在路邊攤炒了一個菜,要了一瓶啤酒,一人喝了半瓶,也是發小付的錢。那一整天都感覺到莫名的開心。

因爲家境現實條件確實存在天壤之別,所以大部分消費都是發小買單,以至於成年之後,自己有了獨立的收入之後,我還是很少買單,好像我們彼此都不習慣,我有一種莫名的自卑,他有一種慣性的優越感。

還有一件事讓我難忘。記得有一個我跟着發小,還有一位女老闆去鄉下喫野餐。因爲平日和女老闆就比較曖昧,加上喝了很多酒,爛醉如泥,吐了一車污穢,可能還有口吐妄言吧,女老闆很不爽,非要把我扔到告訴公路上。

發小不惜得罪女老闆,一直保護着我,把我送回酒店。幫我脫了衣服,把我弄到洗刷間幫我洗了澡。

第二天,天不亮就去酒店找我,拿了自己換洗的衣服給我,一直擔心我出事。那一刻我感動極了,也沒有任何的尷尬。就是從那一刻起,我感受到了同性的友誼,那種情感的細膩並不會比我老婆差。

在那一刻,我開始能夠理解同性戀的感覺,身體的交匯我覺得是表象的,精神的共鳴可能是更爲深刻的,更爲需要的,更爲柔情的。

我肯定自己不是同性戀,但是我隱約感受到,大約每一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有一種超越性別的照耀自己的友誼之光。

友誼的小船,急速的駛向未來,偶爾也會遇到暴風驟雨的洗禮,大部分都沒有偏離航向,我非常欣喜,珍惜這段將近三十年的友誼,願意相伴到老。

我想,未來的我將會有所付出,有所行動,因爲友誼,我感受到溫暖;也因爲苦難,我感受到一股謙卑的力量。

我們本該成爲什麼樣子的人呢?可能是需要用一生去思考的問題,並將用勇敢,用行動去尋找答案。

感覺ERIC老師的邀請,讓我們得以瞭解這羣勇敢的努力追逐自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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