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拟规定网络招聘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押金

DoNews9月17日消息(记者 程梦玲)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17日发布《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到,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应当对提供的网络招聘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公布其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对象等内容。网络招聘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不得以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意见稿提到,网络招聘服务机构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不得违法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号码、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

意见稿要求,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服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招聘信息、服务信息保存时间自服务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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