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經》第六篇:什麼是六根

經文: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上一篇我們講了緣起性空,一切事物的生滅都是因緣所註定,而它們自體本空,都是因緣和合而已。

所以,自性本空,就好像鏡子的光一樣,鏡光沒有相,卻能現一切色相,所以色相的本體就是空,而空對外顯現的就是色,人的受、想、行、識也都是色和空的統一。

清楚了色和空的概念,那麼接下來的“諸法空相”就很容易理解了,“諸法”就是一切法,“空”我們已經講過了,“相”就是相狀,形狀的狀。

因爲一切法因緣生,所以沒有自性,這就是空的相狀,色受想行識五蘊等等一切法,都是緣起性空的,因此說諸法空相,一切法,它們的屬性都是空。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講的是一切諸法所顯現出來的狀態。既然諸法的屬性是空,當然談不上生、滅、垢、淨、增、減,生相對滅,垢相對淨,增相對減,它都是相對而言,相對就是要先確定一樣東西纔會有另外一樣東西。

所以,沒有生就沒有滅,沒有垢就沒有淨,沒有增就沒有減。

諸法性空,在空這種狀態裏面談不上這種對立,沒有分別妄想,也不存在這種區分,說這個是生,那個是滅?沒有區分就沒有分別心,就不會執著。

所以,一切諸法,因緣和合,當體即空,本來就沒有這種所謂的生和滅,也沒有清淨和污垢,也沒有增加或減滅,因爲諸法都是空的屬性,所以,在空當中是談不上色受想行識這五蘊的。

接下來講的就是“六根”了,六根就是六種感覺器官以及於它相關的功能,眼根是看,耳根是聽,鼻根是嗅,舌根是嘗,身根是覺,意根是思。

眼耳鼻舌身這五根是色法,因爲肉眼都可以看見,所以也叫“色根”,而意根是思維,或者某種類似的心理作用,肉眼看不見,所以也叫“無色根”。

意根非常重要,它是貫穿於前五根之中的,如果沒有意根,前五根也就沒有任何作用了。一個人死亡了就沒有意識了,即使眼睛這個器官還在,但是,眼睛的“能”就沒有了,“觀”在“能”滅,都是意根在背後起作用。

“色聲香味觸法”,就是對應“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的,也稱之爲“六塵”。

六塵對應六根就會產生辯識,比如色就是色塵,眼睛所看到的東西,眼根就會對這個色塵產生眼識,識就是辯識或者認識的意思,看到的東西好看或不好看,都是由眼識來辨別的。

聲塵也是一樣,耳朵聽到的聲音耳根就會對這個聲塵產生耳識,聲音是美妙還是難聽,都是由耳識辨別的。

同樣的,法塵對應的是意根,意根對於法境也會產生意識,意根所思考形成的抽象的概念,都是由意識辨別的。

塵是什麼?塵就是塵土,就是污染的意思,它污染了我們的六識,使得真相被遮蓋,我們用六根去接觸六塵,被這些外在的對象所污染所迷惑,從而喪失正確的認識。

六根和六塵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會帶來各種誤解或者錯誤的認識,或者引發各種的虛妄或者分別心,這樣就造就了各種各樣的“業”,如果根據這種虛妄、分別或者錯誤的認識去行動就會產生“果”,也就是相應的報應了。

比如,看到了一朵很美麗的花,我們心裏首先就產生了美醜的分別心,如果再去把花摘下來,這個行爲就會對你產生果報。

有了分別心就是“二”,而“不二”的意思就是不去分別人我、是非、愛憎、善惡、美醜等等,因爲分別都是由妄心所生,真心則視一切皆如。

正所謂:一實之理,如如平等,而無彼此之別,謂之不二。菩薩悟入一實平等之理,謂之:不二法門。

好了,那麼接下來的經文是: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

那這一段又該怎麼去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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