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一個陌生的遠方女子

1998年,我在《家庭》雜誌看到她的故事,那時我小學快畢業,她比我大3歲,正是豆蔻年華的青春少女,本就因爲母親照顧不周,8歲已患嚴重胃病,父親與母親離婚後,再婚對象又是個挑剔刻薄的女人,繼母一開始就不接受她,對她百般排斥、刁難,她和父親的忍讓,沒有換來繼母良心發現,反而變本加厲,她不幸慘遭繼母潑硫酸,一張清秀的臉變得慘不忍睹……

我看了很爲她難過,容貌對一個女孩子來說多麼重要,她只有15歲,就遭到毀容,以後的人生會怎樣地艱難?要面對多少惡意的眼光和言語?

我能給這個女孩子的幫助,只有拿出自己的零花錢寄到雜誌社,不多,50元,給她做治療是遠遠不夠的,盡一點心意罷了。

當時還不會寫匯款單,把錢塞進信封和信一起就那樣寄出去了,事後人家說,收信人有可能拆信時不小心把夾在裏面的錢撕破了,還是寄匯款單比較好。

捐這點小錢,得到的迴應是《家庭》雜誌社回覆的感謝信:捐款已收到,轉交受傷女孩家屬。有趣的是,我寫的是學校地址,雜誌社把我當成小學老師了。

22年過去了,不知道那個不幸被毀容的女孩,臉上和心靈的傷都痊癒了嗎?有沒有過着正常的生活?有沒有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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