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小说集-第349-364页

晨读打卡《汪曾祺小说集》

阅读篇章:第349-364页

书籍内容:

李三是地保,又是更夫。他住在土地祠。土地祠每坊都有一个。“坊”后来改称为保了。

疏文是写给阴间的公事。大概阴间还没有改过来。土地是阴间的保长。其职权范围与阳间的保长相等,不能越界理事,故称“当坊土地”。李三所管的,也只是这一坊之事。出了本坊,哪怕只差一步,不论出了什么事,死人失火,他都不问。一个坊或一个保的疆界,保长清楚,李三也清楚。

李三同时又是庙祝。庙祝也没有多少事。初一、十五,把土地祠里外打扫一下,准备有人来进香。过年的时候,把两个“灯对子”找出来,挂在庙门两边。

地保所管的事,主要的就是死人失火。李三很愿意本坊常发生这样的事,因为募化得来的钱怎样花销,是谁也不来查账的。李三拿埋葬费用的余数来喝酒,实在也在情在理,没有什么说不过去。这种事,谁愿承揽,就请来试试!哼,你以为这几杯酒喝到肚里容易呀!不过,为了心安理得,无愧于神鬼,他在埋了死人后,照例还为他烧一陌纸钱,磕三个头。

地保的另一项职务是管叫花子。这里的花子有两种,一种是专赶各庙的香期的。李三能管的是串街的花子。

地保当然还要管缉盗。谁家失窃,首先得叫李三来。李三先看看小偷进出的路径。

最后,李三偷船篙,被发现而罚钱。

阅读感悟:

李三可以算是一个小地方里面的小官,对发生的事情都有警告或帮忙处理,正因为工作的特殊性,有时候对所犯事的人进行罚钱,这算是他的一笔收入。

但最后他却因为犯事,偷船篙,被发现被别人抓住了把柄倒罚钱。

监守自盗,这是李三犯的错。说重点,李三不肯安分地干活,只想投机取巧的赚钱。

想走捷径反而走了更远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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