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

信息是博弈的四大要素之一,是参与者做出准确判断的依据。

但是在有的博弈中,我们能完全掌握对方的信息,还有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或者不完全了解对方的信息。比如在下象棋的博弈中,一方的排兵布阵都体现在对方面前,一目了然;但是打扑克的博弈中,你只知道自己手里的牌,不知道其他人手中的牌。

基于对其他参与者的信息掌握程度,博弈可以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

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博弈中对其他参与者特征、利益、可能选择的策略等信息都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如果对其他参与者特征、利益、可能选择的策略等信息没有一个准确的了解,或者有多个参与者的情况下,只对个别参与者的信息了解,这两种情况的博弈便是不完全信息博弈。

博弈论模式中有一个“警察与小偷”模式,便是一个很经典的完全信息博弈。这个模式的大意是这样的:镇上有两处地方需要巡逻,A处有价值两万元的物品,B处有价值1万元的物品,但是镇上只有一个警察,只能选择一处巡逻。同时,镇上还有一个贼,他也只能选择去A处或者B处一处偷盗。如果警察在一处巡逻,小偷去另一处偷盗,小偷就能得逞;如果警察在一处巡逻,小偷去同一处作案,他就失败了。警察与小偷事先都不知道对方将会去哪里作案或者巡逻。试问,这种情况下,警察应该选择如何巡逻?

用我们前面介绍的博弈分类来看,这属于静态博弈,参与者双方事先都不知道对方的选择,自己策略的制定也与对方的策略无关。

同时,这还是一个完全信息博弈。在这场博弈中,镇上有A、B两处地方有值钱的物品,警察只能选择一处巡逻,小偷只能选择一处下手作案,以及镇上的交通路况等等,都是双方的共同认知,这些信息对警察和小偷是公开的,因此这是一场完全信息博弈。

我们将上面这个模式改造一下,假设有一天警察想出了一个捉住小偷的好主意:传出虚假消息,声称自己晚上将去A处巡逻,但是暗中去B处蹲守。不过这一切小偷并不知道,他不知道这是警察设下的一个圈套,结果他去B处偷盗,最终被警察抓到。在这场博弈中,警察使用了声东击西的策略,但是小偷对此并不知情。此时,这场博弈便变成了不完全信息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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