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欲圓而行欲方

“方”,方方正正,涇渭分明,做人做事有自己的主張和原則,不被人所左右。“圓”,圓融大度,做人做事靈活變通,左右逢源。只有方圓相濟纔是爲人處世之最高境界。

從動、靜的角度講,圓爲動、方爲靜。

古人認爲,天圓地方,天動地靜,並由此引申出圓動方靜的含義。《易經》研究中的六十四卦,有“方圖”和“圓圖”,方圖和圓圖結合起來,就可以用來分析、解決時間和空間上的各種問題。

從整體與部分的角度講,圓爲整體,爲事物的全部可能性、多樣性;方爲個體,爲事物的某一方面、某一局部。所有的“方”結合起來,就構成了一個“圓”。

從體和用的角度講,圓爲事物的體,即本質,是抽象的、混一的;方爲事物的用,即現象和應用,是具體的,分化的。

古人說:“智欲圓而行欲方”,意思是說人的智慧要圓融無礙。不僅要看到事物靜止的、不變的一面,還要看到事物運動的、發展的一面;不僅要看到各個不同事物的個性和局部的狀況,還要看到事物的整體和共性;不僅要看到事物的具體現象和應用,還要看到事物的本質;不僅能夠堅守原則,以不變應萬變,而且要有高度的靈活性,具體分析此時、此地、此人的具體情況,以求得最佳的解決方式。這是從“智圓”的角度來講。

從行爲上講,人的智慧雖然應圓融無礙,但在具體的作爲上卻不能模棱兩可。也就是說,做人必須遵守一定的法度和規則,以便立足於社會之中。這就是“行欲方”的含義。所以說,方是做人的脊樑。

“方”如“剛”,“圓”爲“柔”。萬物過剛則易折,過柔則難以成形。惟有方圓相得,才能生生不息。

人生其實始終處於一場“方”與“圓”的辯證運動之中,該方時則須方,該圓時則須圓。只有方圓互生互變,才能無往而不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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