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天生怪癖寫小說的人

【九洲芳文】

陀思妥耶夫斯基說:“人怎麼可能活着而沒有故事講呢?”

話雖這樣說,但是仔細考慮,寫小說的人本來就是有些怪癖。本來可以去寫有關自身專業的規劃、科學思考的論文,寫人生反思的回憶錄,卻要描寫過去、現在和未來虛幻的故事。

這種企圖掌控人生,幻想多重經歷的慾望往往超過了自身能力。讓那些野心勃勃的寫作者,即便那些巨人,讓人感受到其矛盾困惑。

形成寫作的習慣。歌德每當坐下來寫作時候就渴望腐爛蘋果的氣味,於是在寫字檯的掀板存放幾個,讓它們自由腐爛。威斯坦·奧登寫作不斷狂飲茶水。

兩個文豪,伏爾泰和巴爾扎克,依靠一杯一杯的咖啡。伏爾泰每天40杯,巴爾扎克一天喝50杯,自稱將死於50萬杯咖啡。詹姆斯·喬伊斯堅持在廢舊硬紙板上用蠟筆寫作。

杜魯門·卡波特聲稱自己個“完全的橫向作者”,必須躺在牀上或者沙發上,叼着煙拿着咖啡才能寫作,真是有腔調。

這種怪咖,對於我們來說,除了開心以外沒有任何意義。但是對於普通寫作者,需要一種儀式,持續對特長挖掘,發現自己的主題,將其打磨爲閃閃發光的鑽石,需要堅持的毅力。

據說這種毅力在很多作家身上都有體現,傑克·倫敦每天寫1000字,斯蒂芬·金每天堅持寫2000字,柯南·道爾每天寫3000字。但是,海明威每天只寫500字。

總體來說,只要每天寫,總有不同。當做一個癖好更好。


專業業餘的差別。村上春樹說:“我進入寫小說的狀態時,會凌晨四點起牀,寫個五到六小時。午後,我會去跑步十公里,或游泳1500公尺。之後,我讀一點書,聽一些音樂,晚上九點就上牀睡覺。”

卡夫卡在勞工意外保險機構,工作時間爲早上八點半到下午兩點半。他三點半結束用餐,回家睡到晚上七點半,起牀後做點運動,與家人喫晚餐。一直到晚上十一點,寫作工作才正式開始。

根據自己的“力氣、意願和運氣”,一直寫到凌晨一點甚至更晚,曾經通宵寫到早上六點,接着才“用盡一切想像得到的力氣讓自己入睡”,隔天繼續去上班,如此日復一日,直到身體徹底變壞。

找到自己的想法。有人堅持寫小說是爲了生活,但有人有其他追求。馬里奧·巴爾加斯·略薩在領取2010年諾貝爾文學獎致辭時候說:“我們創作小說,是爲了在連一種人生都無法掌控的時候,依然能以這種方式去過我們想要的多種人生。”

英國作家馬丁·艾米斯說:“至少我的孩子們,會清楚地瞭解我曾經是什麼樣子,我的思想是什麼,因爲他們可以讀我寫的書。因此,在作品中可能存在一種存續不朽的追求,哪怕僅僅是爲了你的孩子們。即使他們忘記了你的樣子,也永遠不會說不了解自己的父親是什麼樣的人。”

這些人都有夢想,有企圖不朽的野心。

有關存續和不朽。加西亞·馬爾克斯在其自傳中《活着是爲了講述》說:“生活不是人們所經歷的,而是人們的記憶及記憶的方式。”

故事在他人的生命中存活,延續,作者也以一定方式繼續存在。充滿怪癖的人認定能夠找到意義,功成名就只是附帶產品。所以很多作家拼了命要寫出那些生命中的細節,寫出對生活意義的期許。

路遙在《早上從中午開始》中說:“動搖是允許的,重要的是最後能不能戰勝自己。退回去嗎?不能!前進固然艱難,且代價慘重;而退回去舒服,卻要吞嚥人生的一劑致命的毒藥。

還是那句屬於自己的話:有時要對自己殘酷一點。應該認識到,如果不能重新投入嚴峻的牛馬般的勞動,無論作爲作家還是作爲人,你真正的生命也就將終結。”

雖然不知道哪些人可以延續和不朽,但是,任何一個人,最後都只是一個故事,在口口相傳或者文字記錄中失真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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