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下讀史】家訓的力量之26——真正的母愛

從前聽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年輕的罪犯因爲殺人被判了死刑,行刑前,他媽媽來送他一程,忍不住摟住他抱頭痛哭。不想,卻被他一口咬壞了耳朵。大家驚愕之際,聽到這個罪犯對他媽媽講,我走到今天這個地步,都是因爲你。

我小時候看上什麼、就要什麼,我只要哭鬧撒潑,你就想方設法給我買;上學後,我和同學打架,你跑到學校給我撐腰,強詞奪理,胡攪蠻纏,學校拿我沒轍,我也成了學校一霸,看誰不順眼就收拾誰,憑拳頭“立棍”;長大了,我不願去工作,要錢你就給,錢不夠花我就去偷,你也不管教我、制止我,反而提醒我小心別失了手;現在入室搶劫殺了人,就要被槍斃了。想起來,這一切不都是你作的孽嗎?如果從小你就嚴格管教我,還能走上這條不歸路嗎?

客觀講,這個罪犯走上不歸路,不能全怪他媽媽。但是,他媽媽確實有着很大的責任。有時候,我們有些父母也是這樣,對孩子嬌生慣養,過分寵溺,捧在手裏怕摔了,含在嘴裏怕化了,明知做錯了事情也不批評,不管教,一味地護犢子,即使遇上一點小事兒,動輒就拽上孩子去學校無理吵鬧,家長如此任性刁蠻,真不知道給孩子帶來的影響是什麼?父母做出的是怎樣的示範?體現的是真正的父母之愛嗎?

我想,即使有母愛父愛的成分在裏面,那也是動物性的愛,而非人性之愛。就如同爲了小雞,老母雞勇於鬥鷹,爲了小豬,大野豬勇於鬥熊。

還是讓我們以人爲鏡,以史爲鑑,可以看到歷史上有好多個例子,告訴我們什麼是真正的母愛,什麼才叫真正的對孩子好。

譬如,《世說新語》裏的“陶母責子”的故事。“陶公少時作魚梁吏,嘗以一坩鮓餉母。母封鮓付吏,反書責侃曰:‘汝爲吏,以官物見餉,非惟不益,乃增吾憂也。’”

陶淵明的曾祖父陶侃,是東晉時期名將,官至侍中、太尉、荊江二州刺史,封長沙郡公,追贈大司馬。陶侃出身寒門,年輕時任職魚梁小吏,曾經派人給母親送了一罈子酒釀醃魚。母親問明情況後,把魚罈子封好,又委託送魚的人給兒子帶回一封信。批評兒子說:你身爲官吏,借職務之便,拿公家的東西給我,非但對我沒啥好處,反而讓我爲你擔憂。你怎麼能這麼做呢?母親的幾句話,給陶侃醍醐灌頂,幡然醒悟。後來,嚴於律己,踏實幹事,勵精圖治,建功立業。

再如,《新唐書·崔玄暐傳》記載,唐朝有個大官叫崔玄暐,深受狄仁傑賞識和提攜,曾任中書令,封博陵郡王。崔玄暐年輕時,要出任庫部員外郎。臨行前,崔母盧氏把兒子叫到跟前,反覆叮囑。盧氏的這番母訓,今日讀來,細細品味,依然受益多多。

母盧,有賢操,常戒玄暐曰:“吾聞姨兄辛玄馭雲:‘子姓仕宦,有言其貧窶不自存,此善也;若貲貨盈衍,惡也。’吾嘗以爲確論。比見親表仕者務多財以奉親,而親不究所從來。必出於祿稟則善,如其不然,何異盜乎?若今爲吏,不能忠清,無以戴天履地。宜識吾意。”故玄暐所守以清白名。

說的是,崔母盧氏老太太,賢惠有德,常常告誡兒子玄瑋說:我聽你姨表兄辛玄馭講:“孩子做官,有人來和他父母說,你兒子這官當的,經濟拮据,生活困難,父母聽着是好事兒;如果聽說官當的腰包鼓鼓的,鮮衣怒馬,父母覺得不是什麼好事兒。”我很看重和認同這個道理。常見親戚朋友中那些做官之人,送給父母很多錢財,做父母的高興之餘也不問問孩子從哪兒搞的錢財。如果是薪酬福利,那是好事兒。如果是貪腐卡要的,那和盜匪有啥兩樣。你今天要出去做官,喫着朝廷俸祿,已經很榮光了,若是不能盡忠朝廷、廉政勤政,怎麼能稱得上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呢。我說的話,你要走心,好好想一想,一定要理解我的意思。後來,玄瑋嚴格遵照母親的要求,既是一個事業成功之人,也在歷史上留下了清白之名。

看看,故事中陶母、崔母這兩位老母親,這纔是真正地對孩子好,她們給予孩子的纔是真正的母愛。有了這樣的母愛,孩子才能走正道、幹正事、結正果。如此,才能培養出棟樑之材,做父母的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願望纔有着落,纔不會成爲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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