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三次重症理賠有沒有必要?

2021年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工歡樂!

這兩天的頭等大事,是守在手機旁邊不能再錯過覈保的電話了,就是上次那個小寶寶的保障三件套,覈保必過!

最近有客戶諮詢保險配置的時候,會比較在意重症有沒有三次賠付。

先說結論:重症三次賠付很有價值!

因爲人生不同階段可能會遭遇不同類別的風險,比如惡性腫瘤啦、心血管疾病、神經系統相關疾病啦等等。如果重疾賠付只有一次的話(雖說大多數客戶購買的是基礎版的單次賠付),那就意味着一次賠付過後合同就終止了,日後即使重疾康復,基本上也很難再投保其他重疾、醫療險了,意外險能不能投還得看情況(別說重疾康復再投保了,現在普通病例覈保都很嚴格)。

所以如果有三次重症賠付的話,意味着假如在人生某個階段不幸罹患惡性腫瘤,康復後過了一段時間又不幸罹患心血管重疾,客戶還是可以得到另一次重症理賠。那萬一過了一段時間又得了某種其他重疾呢,還會有第三次重症賠付。

是不是感覺一下子買了三份保障終身的重疾險,再也不用擔心一生命運多舛了。

但問題是,客戶需要想清楚以下兩點:

01

概率

客戶大大請注意,三次重症賠付(包括有些產品還有更多次),基本上是要滿足兩個條件的:一是跨組,也就是重疾按不同類別分組,比如第一次重疾賠付了惡性腫瘤,日後如果復發,是不會啓動第二次重疾賠付的,必須是其他組別的重疾,比如心梗(與心臟相關的疾病)、腦中風後遺症(與神經系統相關的疾病)纔會啓動第二次賠付。第三次重疾賠付也必須是除前兩次之外的重疾組別。

二是跨年,也就是間隔期,就是上一次重疾到下一次重疾(具體時間定義見合同哈),至少365天吧,也就是一年。這一點個人覺得還可以接受,因爲一年的時間,從一組重疾到另一組重疾......

唉,人這一生,要罹患不同組別的重症啊,也不是不可能是吧。

01

預算

當然買東西不考慮預算都是瞎YY,如果不差錢,預算充足,完全可以配置三次重症賠付的。如果覺得跨組跨年還不放心,萬一客戶就單在癌症方面,遲遲沒有根治,或者復發、轉移、新發了呢,那就不僅僅考慮重症三次賠付了,還可以附加癌症三次賠付,當然時間間隔上也是有限制的,具體見合同。

前提是,預算充足。

如果預算有限(保險配置原則是原則,實際情況是要綜合多種因素,特別是需求、保額、預算三者結合,才能制定符合自身情況的保障規劃),我會更建議提高基礎保額。

比方說同樣1萬的預算,你更願意買份40萬的重疾,還是20萬三次重症賠付?

僅代表個人建議哈,如果客戶主動提出需要三次賠付,或者三次賠付的基礎保額都是50萬以上,那又是另外一種思路了。

總而言之,不是越貴越合適,也不是越多越合適。我很願意和大家分享交流我的想法,雖說有時我也會打臉,但還是那句話,成長階段不同,在乎的點不同,也許我說的不對,反而能讓客戶更加明確自己的需求呢,那也是好事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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