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是制定目標和計劃之後,心無旁騖的幹出來的。

最近特別感慨於自己終於可以“傻”下來了!

起因是忘記爲什麼再看了一遍《阿甘正傳》。

帶着這種想法寫作,並不太久。不過已經讓我體會到了一種更純粹的滿足感。

今天是我簡書日更的第82天,畢竟自己付出了努力,堅持下來並不意外。但完全沒有想到初期的痛苦感,現在竟完全不見了。而且每天竟然帶着一種期盼,至於這個過程是如何轉變的,已經全然不記得了。

這就是我要學習的阿甘的精神。

在過程中,做個賣力的傻孩子。什麼苦啊,累啊,不去想。之前不是已經做了決定要做嗎,那就悶頭寫吧。

目標是堅持日更100天,在做下這個決定之後,有沒有閱讀量,點贊轉發多不多,有沒有人評論等等,這些當然要從意識裏拿掉。就算100天這個目標本身,在每天動筆寫作的時候,也要從腦海中趕走。

我感受了一下,就是每天把眼睛盯在鍵盤上或者筆尖上,才能讓自己堅持下來不自知。

這是我最近寫作最大的收穫。除了新年前上稿的一篇文章,最近一個月都沒有任何成績了。但是這完全沒有影響我的熱情。

或者也可以看作微習慣吧。目標定得足夠小。每天日更完成就算成功。至於前面說的外部反饋,但凡有,都是每天的額外收穫。

其實之前自己是盯着365天那個永久日更徽章的。所以每天都有山一樣沉重的任務感。寫作過程多了負擔,多少會吞噬寫作的樂趣。完成起來當然會倍感艱難。

重溫過阿甘之後,我決定讓腦子慢下來,不要隨時啓動。該傻的時候要學會變傻,把腦子用在賣力氣想每一句話,每一個字上面。

就像阿甘那樣,決定跑了,就去跑。“爲什麼”這個問題,已經結束在出門之前了。出門之後的阿甘,就只需要邁開腿跑步了。他是真正的輕裝前行,因爲“目標”已經留在了家裏。

所以只有他能享受到跑步本身,也最終完成了“跑步”這個目標。而其他人都揹負着“目的”一路跑,自然比傻傻的阿甘跑得更加艱難。

前幾天一道關於“毅力”的思考題,我就想到了這股傻勁兒。今天重新思考襲來,我再次確認,自己要以阿甘爲榜樣,做一個用大腦認真決定,用傻勁兒賣力做事的人

成功不是計劃出來,成功是制定目標和計劃之後,心無旁騖的幹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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