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綜合所得個稅計算

按年計算,於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彙算清繳、應的稅所得額=年度綜合所得-60,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它扣除

年度綜合所得=年工資、薪金所得+年勞務報酬所得+年稿酬所得+年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年勞務報酬所得=收入×0.8

年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0.8

年稿酬所得=收入×0.8×0.7=收入×0.56

專項扣除:“三險一金”個人繳費

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賠養老人

其他扣除:企業/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延稅型養老保險、捐贈扣除等

專項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

·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年滿3週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和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支出,每個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

·可一方全額扣除,或雙方各扣50%;可對不同子女選擇不同扣除方式

·繼續教育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在教育期間每月扣除400元;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本科及以下,可以本人或父母扣除。

·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

·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目錄內醫藥費用支出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可選擇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可選擇由父母一方扣除

·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分別計算扣除額

·住房貸款利息

·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每月扣除1,000元

·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且仍在還貸期間

·夫妻雙方協商由一方扣除

·住房租金

·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等,扣除標準爲每月1,500元

·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1,100元

·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800元

·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贍養老人

·被贍養人指本人年滿60歲的父母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外)祖父母

·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定額扣除

·非獨生子女: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可以均攤、約定或指定,但每人分攤額度≤1,000元

·扣除金額不隨被贍養人人數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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