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某年的春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写字喜欢用日期开头。

        成长,让人在时间里养成了百毒不侵的温柔,热烈的按耐了下去,悲伤的深藏心底,讨厌的假装看不见,喜欢的也只是浅浅的,平静的让所有的文字都在灵魂里缱绻,找不到出口,沉重到撞击胸口,才能安静的写个日期,让它们滴滴答答的随意流淌。

        春分,太阳直射在赤道上,意味着春天过了一半的日子,真是极爱古人的智慧,立春,惊蛰,春分,清明,谷雨,都是指导农人耕种的节气。

      可是在我看来,每一个字眼都那么优雅,似乎能感受到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诗意。

      我喜欢爬山,常常站在高处遥望,四周青山碧水,白天的城市就像地球裸露的伤口,密集的房子像窄窄的火柴盒,四通八达的道路闪闪发着白光,人和车都像蝼蚁一样,每当这个时候,我都感慨人类的伟大,你看,他们这么渺小,可是却建造出了比他们大很多倍的建筑,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创造着繁华。

        站在高处的好处就是,你会发现其实城市就是那一小块儿,你置身其中,忙忙碌碌,你会发觉其实你上班要花四十分钟公交的两个地点就是一条直线,非常近,你都看的见,你会发现住在高楼里的人都不接地气,不会淋雨也不能好好的晒太阳,没有绿色植物,没办法看一朵花开,也不能肆无忌惮的奔跑,这何尝不是眼前的苟且,只是,风景真的在远方吗?

      辗转奔波的旅行,不断迁徙的人类,巨大的,人潮涌动的,人类暂时停歇的机场或车站,还有被人过分包装的景区,或者某人笔下的小巷,这些真的是你想要的风景么?

      突然想起《荒原猎人》里讲的关于父亲的故事,他的父亲嘲笑别人的信仰,可是当有一天他快要饿死的时候,他突然看到了一只小松鼠,他把它吃掉得以生存下去的时候,他突然信了上帝,他说那一刻他终于相信世人所说的,神的旨意!从此他便有了信仰。

      我想说的是,世间所有,你所至爱的,深信不疑的必须是你亲生经历的,那些刻骨铭心的美丽风景,打动人心的或许并不是风景本身,而是美丽风景下的故事,人,或者是一个感悟。

        或许所谓的眼前的苟且,远方的风景也可做这样的解释,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小小的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而城外的人又打破脑袋似的要进来。

      下雨了,这春分里的雨格外珍贵,阳台上旧年的月季发了新芽,因开红色的花,我喜欢叫它们玫瑰,我曾说过,我想要种九十九盆玫瑰,每到这个季节都可以看他们花开满架。夜色里的枝叶清盈嫩绿,我似乎听到他们长出新芽呼吸的声音,慢慢的长出花蕾,开得娇艳,吐露芬芳,这便是最美的风景,在远方,在眼前,抑或在我的心里。

写于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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