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和應試作文的主要不同點

在我上小學和中學的時候,我寫作文從來沒得到過特別好的成績。

我至今還記得,在我上小學時,老師曾經佈置過一篇半命題作文,叫《成長的XX》。我寫的是《成長的煩惱》,整篇文章都在抱怨自己在學校裏遇到的困難和不順心之處。除此之外,我沒有其他可說的。因爲,我不願說違心的話。隨後,我得到的一大串批語的中心思想只有兩個字:跑題。

我唯一的一篇受到過老師表揚的作文,是我上高中之後寫的。它的內容是:我第一次出國去瑞典旅遊時所看到的斯德哥爾摩的湖水。事到如今,我只記得,我曾經用這樣一句話描寫我所看到的那一面湖水:它像是一整塊巨大的寶石,卻又比真正的寶石還要珍貴得多。

那篇作文,不僅使我當時的語文老師記住我,同時也是我決定開始寫小說的動力之一。從那一刻起,我開始相信,自己一定要寫出足夠好的作品,也一定能夠寫出足夠好的作品。哪怕自己在學校裏寫過的應試作文從來沒有得到過高到令大多數人仰視的分數。


目前,在寫作這方面,我仍然沒有取得足以令自己滿意的成就。

在某些時刻,我難免會感到灰心喪氣,也難免會懷疑自己。

那些不看好我的人所說的話,又會自動地從我的腦海裏蹦出來。他們最常說的話之一,便是“你上學的時候,寫作文似乎也沒寫得多好啊”。

每到這個時候,我便不得不反覆默唸自己欣賞的作家韓寒的一段著名言論。

他告訴我:學校裏教的應試作文和真正的文章完全不一樣。應試作文不是教你怎麼寫文章的東西,而是教你怎麼不會寫文章的東西。一般情況下,一個人寫應試作文寫得越來越好,寫真正的文章就會越來越差。

隨着我寫出的完整、成形的作品越來越多,我愈加理解並認同他的話,更愈加反感那些用學校裏的考試成績來衡量一個人是否適合寫作的觀點。


按理說,應試作文和真正的文章之間的差別,應該是十分明顯的,應該是智力正常的人都應該能夠想得到,甚至能夠不假思索地說出來的。

我原本認爲,它們之間的區別,根本不需要我來指出,更不需要強調。


定位不同,是應試作文和真正的文章之間最大的不同點。

顧名思義,應試作文的用途,就是用來應付考試。這甚至可以說是它唯一的用途。在學校之外的任何地方,甚至在考場之外的任何地方,它都是幾乎沒有任何實際用處的。它的本質和用途是唯一的。正因爲如此,很多老師便會要求學生去背誦他們所認定爲優秀的範文,並在考試中模仿它們。因爲,即便是那些被認定爲優秀的範文,也同樣缺乏在考場之外的用處。

真正的文章的本質和類型卻都是多樣化的。有的文章的主旨是紀實,有的文章的主旨是講理,有的文章的主旨是抒情,還有的文章的主旨僅僅是發泄情緒,甚至可能是騙人、誤導別人的情緒。但是,無論它們的主旨是善是惡、是對是錯、是好是壞,至少,它們是不同的。這一點,與它們的品質好壞也沒有關係。它們所起到的作用更是各不相同。

也正是因爲這一點,它們之間纔會有第二點更加明顯的不同之處,那就是,讀者羣體的不同。

應試作文,只是寫給學校裏的批卷老師看的。一般情況下,只有少部分被學校裏的老師認定爲優秀的作品才能夠獲得被其他的學生仔細閱讀的權利,無論這閱讀是自願的還是被強制的。

真正的文章的讀者羣體則是多種多樣的。熱愛科技的人,喜歡科普類的文章;熱愛經濟學的人,喜歡財經類的文章;熱愛研究時事的人,喜歡時事評論類的文章;喜歡娛樂八卦新聞的人,多半更願意看評論娛樂圈所發生的事件的文章。很多人還都有可能同時喜歡多個類別的文章。除少部分特殊情況之外,大多數人都有權利按照自己的想法來選擇自己喜愛或者需要的文章來閱讀。

這一點,應該也是不難理解的。

因此,它們之間的第三點不同之處,便是評價標準的不同。

我上中學的時候,曾經有一位老師對我說過:在正式的考試中,批閱應試作文的過程是十分簡單而粗暴的,幾乎和工廠裏的流水線的工作流程一樣。一般情況下,批閱作文的老師會被分成人數固定的小組,隨後再被分工,分別負責批閱一篇應試作文的不同部分。簡單地說,就是“一個老師批開頭,一個老師批中間,還有一個老師批結尾”。一般情況下,一組老師批閱一篇作文的時間不會很長,甚至可能短到只有幾秒鐘。

這意味着,即使是再高明的老師,往往也不會去仔細地鑑別一篇應試作文的質量,甚至很有可能只憑感覺來給一篇應試作文來定一個大體上的好壞。因此,各種強調把應試作文的開頭寫得花裏胡哨的套路先後誕生。事實上,每個上過學的人都應該知道,課堂上講的所有應試作文的套路全都是圍繞這一套類似於鑑別流水線上的產品質量的批卷方法而生的。你只要不遵循這些套路,寫出的東西再好,都沒有用。

真正的文章裏,同樣有一些遵循某些成文或者不成文的固定套路的東西。那些東西,也同樣有一羣固定的受衆羣體。不過,值得慶幸的是,他們或者它們都不是這個世界上的唯一。不同的讀者羣體對於不同類型的文章,可以且始終有不同的評價標準。作者們可以主動選擇去尋找欣賞自己的讀者羣體,而不是必須遵循某一套固定規則、遵從某一羣人的單一標準。

最後的一點顯而易見的不同之處,是格式上的不同。

我相信,大家在上小學和中學的時候,肯定在語文課上學過諸如“總——分”、“總——分——總”之類的固定格式。我也相信,大家多半還都沒有忘掉這幾個名詞,卻幾乎不可能再用它們。當然,這也和一些人離開學校之後就不會再寫任何文章、甚至不再讀任何文章有一定關係。但是,一樣東西能讓很多人離開學校後便立刻完全拋棄,這本身就能夠說明,它存在一定的問題。

可是,對於真正的文章而言,除那些固定類型的、遵循某些套路的東西之外,有什麼一定之規呢?誰能規定一位作者必須要用什麼固定格式來寫作?

這些不同之處,都不是什麼高深莫測、難以理解的東西。它們和寫作者本身的水平和他們文中的具體內容都無關,只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之間的不同性質。


我還保持閱讀紙質文學雜誌的習慣。

在買某些最新的文學雜誌的時候,我偶爾會看到一些最近幾年的“優秀作文範例”。

從那些最新的應試作文及其批語來看,我幾乎沒有看出什麼新意。至少,它們和我上中學的時候的那些“優質範文”沒有什麼太大的本質差別。

這正是我想說這些話的原因。

這也是我開始嘗試從某些角度去理解那些從學校畢業後就再也不讀書、甚至不讀任何文章的人的原因。

或許,他們也有可能是不想再被噁心。

能夠讓大多數人都被噁心到連顯而易見的區別都看不到或者不願看的東西,難道沒有一點問題嗎?


202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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