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司機真正的過錯在這裏!

文/常書遠


  貨拉拉跳車身亡事件,長沙警方已經給出了案件的調查通報,司機被批捕。這個通報應該是令人信服的,此通報一出,“受害者有罪論”又在網絡輿論中甚囂塵上,不少人開始同情司機,甚至認爲司機沒有過錯,只是倒黴而已。

  我以爲司機有一定可同情之處,但他並不冤枉,因爲他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以警方通報爲依據,我以爲整個過程主要是這個過錯。

  這個過錯當然不是許多網民說的錯在接了這麼一個不爲對方着想的客戶這種混賬理論。那麼司機的過錯是什麼呢?確切地說是過失!爲什麼我認爲他罪有應得?簡單地條分縷析一下。

  司機錯在數度偏航嗎?

  不是。貨拉拉是否非得按照客戶指定的路線行進?據我所知好像沒有這規定。那麼作爲對路線熟悉的司機,我認爲有權自主決定行駛路線。但是,面對客戶質疑時,有義務向客戶解釋,而不是態度惡劣、不理不睬。

  司機錯在沒有及時停車嗎?

  網上很多質疑司機既不阻止女孩跳車,也沒有及時停車,是居心不良,間接殺人。這些人可能是沒有開過車的。司機面對女孩“疑似”要跳車時,只是口頭阻止,輕踩剎車,這是合理操作。因爲開車時手不能兩用,司機不能一邊開車,一邊拉扯女孩,何況當時路面昏暗,司機更需集中注意力於前方。而且這時候,司機也不能踩急剎。當女孩的半個身體已探出車窗外,急剎更容易因慣性將人甩出車外。

  於是有人說,難道女孩跳車是一秒鐘完成的,司機不能及早察覺嗎?

  請注意,女孩車某的身高只有150釐米,而且整個過程車窗半開。以女孩的身量決定跳車時,真有可能就在一至二秒鐘就把上半身伸出了車外,此時集中注意力開車的司機根本來不及反應,而司機既沒有拉扯女孩,也沒有急剎,而是口頭阻止,緩慢停車,說明司機臨危之際的措施還是冷靜到位的。

  那麼司機究竟錯在哪?

  司機錯在女孩兩次因爲偏航而要求停車時,竟然置之不理。這就屬於破壞規矩了。客戶有沒有權力要求停車?我認爲有,這是所有客戶的權利!任何服務行業,當服務啓動後,客戶都隨時有權要求暫停或終止服務。而當女孩提出這種合法要求時,司機周某竟然不予理睬,以至於後面的發展,即使採取合理的操作也不可避免悲劇的發生。

  所以,女孩與司機兩人孰是孰非一目瞭然。女孩只是不近情理,她的行爲仍然在法定的範疇,女孩讓司機的等待沒有超過貨拉拉規定的四十分鐘。而司機的行爲屬於破壞了規矩,無視客戶的權利。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講人情的社會,守“規矩”只是最低要求,很多時候,人們會進一步爲服務者着想,比如爲司機節省時間,額外出錢讓司機搬運。這樣你好我好大家都好。這當然是可取的,是能夠將心比心良善、睿智的體現。但這樣的現象雖然多,卻並不表示就是客戶應該做的。司機作爲一名服務者,完全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會遇到各種刁鑽客戶,不可能每筆單子都那麼愉快,你可以因爲不愉快發幾句牢騷,但不能在規則上出現過失,否則釀成的後果自然由破壞規則的一方承擔,而不可能由遵守了規則只是不近人情的客戶承擔。

  在規則與人情世故兩方面,規則優先於後者。人情世故也只有在遵守規則的基礎上纔可敬可貴。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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