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越簡單粗暴效果越好

今天刷到一條抖音,說起廣告的問題,感覺說的很對,記錄下來。

人有兩套記憶系統,一套是主動記憶系統,一套是被動記憶系統。當遇到跟你關係很近或者你喜歡的事物時,就用啓用主動記憶系統,此時智商能達到160,記憶效果很好。比如你親人的電話號碼,你喜歡的女孩子的各種愛好等。

當看到廣告時,就會進入被動記憶系統,此時智商時60,什麼都記不住。所以廣告應該簡單粗暴重複,這樣才能讓消費者記得住。寓意深刻、情節曲折的廣告看着很美,對普通消費者幾乎無用,白浪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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