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孙子兵法· 计篇》(2)

【原文】

故经之以五事(1),校之以计,而索其情(2):一曰道(3),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4),五曰法(5)。

【注释】

(1)经之以五事:经,度量、衡量;五事指下文的“道、天、地、将、法”。此句意谓要从五个方面分析、预测。

(2)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校,衡量、比较;计,指筹划;索,探索;情,情势,这里指敌我双方的实情,战争胜负的情势。全句意思为:通过比较双方的谋划,来探索战争胜负的情势。

(3)道:本义为道路,途径,引申为政治主张。

(4)将:将领。

(5)法:军队治理的法度。

【译文】应该从五个方面去分析研究,通过具体比较双方的基本条件来探讨战争胜负的情形:一是“道”,二是“天”,三是“地”,四是“将”,五是“法”。

【详解】

前面说到《孙子兵法》的“计”,是计算敌我双方,进行优劣势比较。

比较哪些科目呢?就这五个科目:道、天、地、将、法。

  “道”,是恩信使民,你的人民听不听你的。你的君主是有道明君,还是无道昏君。所以道是比较双方的政治,比较双方君主的领导力。

  “天”,是上顺天时,“地”是下知地利。同样一件事,有时机才干得成,时机不对就不能干。

  “将”,是委任贤能。比较了政治、君主、天时、地利,再比较双方的军队统帅,看谁的将帅厉害。所以战争中,常常需要间谍去贿赂敌国宠臣,使离间计,让他去国君那儿说坏话,把能打仗的那位将军召回,换一个笨蛋来,我们才动手。

最后是“法”,这个“法”,不是治国的法,是治军的法。治国的法属于“道”,在最前面。

 人和、天时、地利三者都齐备了,然后才能举兵。决定举兵了,再选将,选谁做主帅。主帅定了,然后修法,他有领导力,能法令严明,令行禁止。所以是道、天、地、将、法,这个次序。

说明:最近我写的历史文章,几乎都被简书锁文,没有办法,只好暂停一段。为了消磨时光,我把六年前写的读书笔记翻出来,重温一下。当时对《孙子兵法》的学习思考还很不成熟,现在先复习,找机会再写深入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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